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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官员回应对躲猫猫事件质疑(全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22日18:25  人民网
云南官员回应对躲猫猫事件质疑(全文)
图为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

  人民网北京2月22日电 2月22日下午15点,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躲猫猫”调查委员会主任风之末端、市民蒋月蓉等嘉宾坐客云南网,向网民讲述开展“躲猫猫”调查事件的前后始末,并对网民关心问题进行解答,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以下是访谈实录:

  主持人(陈洁):大家好!我们今天要讨论的话题是最近备受关注的“躲猫猫”事件,我们要讨论的是跟这个事件有关的一个问题。对于这个事件本身我相信大家都已经很了解了,在这里就不做重复了。我们要说这事件发生之后,云南省委宣传部通过网络开始征集网友到事发当地进行现场调查,这么一个事情是开全国“先河”的行为,对于这个行为引来了网友们更多的异议,大家对这个事件有很多的疑惑,我相信今天的嘉宾可以给大家解疑。

  主持人(陈洁):坐在我旁边的这位就是本次事件的创意发起人,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旁边那位是带队到事发地进行调查的调查委员会主任风之末端先生,这位是一直关注此事情的蒋月蓉。首先欢迎大家!我们首先问一下伍浩老师,你是经过什么样的启发想到征集网友的方式调查的?

  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因为“躲猫猫”这个事件本身是一个刑事案件,但是这么一个刑事案件因为警方对死者原因的结论不能让人信服,所以引发成公共事件。如果说这是一个单纯的刑事案件,我们宣传部就没有必要介入,而且我们宣传部门也不承担办案、查案的职责。所以我看有很多网友质疑,为什么这次的调查委员会是由宣传部门组织,而不是由政法机关,是不是我们宣传部门有越位的情况。我想大家把这个事情的性质误会了,我们最初的想法是,演变成公共舆论事件以后,公众对这个事实真相渴求非常急迫,所以对于我们宣传部门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帮助公众了解真相,尽可能还原真相,这是我们宣传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伍皓:所以我们组织了网民和社会公众参与的调查委员会,目的不是代表司法部门查案、办案,我们也没有法律意义上的授权。但是,我觉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所以我们的目的是从尊重网络民意,保障人民群众公民的基本权利,从这个角度协调司法部门,让我们整个社会公众,我们的网民参与到案件的侦办过程中,进入到案发的现场,最接近地去了解真相。

  伍皓:这些成员是从报名的1000多名网民里选出来,也不能说他们就是网民的代表,只是说我们通过这种扩大公民参与热点公共事件做一种尝试。我们邀请了一些网民来参与,因为报名的很多,我们不可能做到每一个人都能满足他们前往现场的愿望。

  主持人(陈洁):伍副部长在决定做这个事情之前有没有考虑做一些风险的评估,或者说有没有想过我们预期要达到什么样的效果?

  伍皓:从我自己来说有过对风险的一些考虑。本来这件事情现在舆论的焦点是在政法部门,我们的愿望是想为公众探寻真相搭建一些平台,创造一些条件。本来这件事跟我们宣传部门没有任何关系,我们是处于这么一种要满足公众知情权的愿望来做这件事,但是很可能会把矛盾转移到我们自己身上,而且这件事情我们不是受命而为,我们是积极主动,我们去协调公安机关,协调检察机关,把案发的现场向我们网民和社会公众开放,让我们的网民和社会公众进入到现场。这个事情可以说是我们宣传部门一个自己主动的行为,而不是受命行为,或者说由司法部门提出请求由我们作出的一个公正,不是这么一个概念。所以我们为此还跟政法部门作了很多协调沟通工作,最后才促成了政法部门同意我们社会公众和网民能进入到案发的现场。

  主持人(陈洁):你们去到现场的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困难是你们之前预料到的吗?

  伍皓:说实话这个事情毕竟是首次做,大家都没有经验。我现在看到网上的一些质疑,我觉得质疑是一剂良药,也是清醒剂,它能帮助我们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我们的工作。我当时确实想得也比较简单,我觉得能让我们的网民和社会公众进入到现场,就可能最大限度地探寻到真相,能够接近真相,能够给社会公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伍皓:所以我在协调会上专门也跟政法机关、公安机关做了一些沟通,我觉得我们要向公众开放,我们就要做到100%的开放。但是我确实也没有想到会有一些不可逾越的法律障碍,我注意到一个细节,比如调查委员会要会见嫌疑人,公安部门实际上是表示接受的,但是随后是检察机关提出检察意见,说这个已经超越了法律的规定,不能会见。关于监控录像我后面也做了一些了解,监控录像也是检察机关提出来,觉得是法律不允许民间人士调阅。我在QQ上还跟风之末端谈过,你们也是没有经验,如果碰到这种小的障碍你们应该跟我通气,我协调县里面说明厉害关系可能会特事特办。他(风之末端)跟我说:如果打电话是不是让人觉得是在宣传部门的操控下?

  伍皓:正因为是这样,这次活动我们是扩大网民参与的社会热点事件的尝试,所以我们并没有取代司法部门的意思,我们觉得能够让网民和社会公众参与进来就是一个很了不起的进步。所以当时我们从宣传部门的角度提出来,我们只去搭建一个平台,提供大家能进入到大家共同关注的公共事件的现场,提供这么一个机会,我们提供服务,比如我们出车辆,但是我们宣传部门既不参与进来,同时我们不预设任何底线,不预设任何形成。所以我们当时没有做任何的准备,包括他们的调查过程我们都不干预。

  伍皓:我做过十几年的新闻记者,我也有很强烈的好奇心,但是为了确保这次调查活动网民参与的独立性、公开性 ,我是按住了做记者的好奇心,我也像很多网民一样守在电脑前看他们的调查结果。后来我也跟新闻处的说,新闻处他们也在现场但也没有及时反馈这个信息,我也不知道,我是看了调查报告以后才知道没有会见到嫌疑人。

  主持人(陈洁):之前很好的设想都没有实现?

  伍皓:当时在部门的协调会上我们是达成了共识,但是我们这个决定超越了法律的界限,但我们公民参与进来 本身就已经迈出了很大的一步,当然我们确实还不能凌驾与法律之上。一是法律有规定,我们也不能说为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的需要我们就可以置法律于不顾。但是我们提出来他们(调查委员会)的调查报告我们不审查不参与。我那天晚上是守在电脑前一直等调查报告出来,结果我看到调查报告的时候是凌晨2点多,是在云南网上才看到调查报道,从头到尾才了解大他们整个全天活动的情况。

  主持人(陈洁):我就觉得这个事情之所以争议那么多,也是大家对“躲猫猫”事件本身太渴望知道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所以当你们这种行为公布出去之后,他们可能寄一些希望在你们身上,但是最后他们发现这样也不行的时候,就有了一些失望和疑议。你们在调查过程中的一些细节想请风之末端给我们介绍一下,主要说一下遇到的困难。

  风之末端:实际上我们在知道自己成为调查委员会成员的时候,包括我们自己都有一些现在看来是很美好的想法 ,就想通过我们的调查能够挖出这个事情的真相,当然之后来看(刚才伍副部长也说了不太可能),因为我们肩负的任务是参与,使这个事情让大家知道。之后我有一个想法,如果我们真的能调查出这个真相来,是否会意味着公检法这些机关就不用了,出事件来个网友调查真相就行了。

  主持人(陈洁):那样反而不正常。

  风之末端:不正常,当然这是我后来的反思,当时都是激情澎湃的。当时一个想法就是会见在押嫌疑人,当时检察院提出来说做不到,我们当时是很失落的,但也心服口服,毕竟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就好像一开始我们觉得我们能做很多,实际上当遇到法律的时候我们和任何一个部门一样,不能因为我们是网友就能享受逾越法律的特权,这个无奈也是心服口服的无奈,这样也要调整自己的思路,在这个想法达不到的时候,我们还要按照原来的预定程序继续进行。

  主持人(陈洁):大家评价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尝试,你们两位觉得这种方式是不是可行的方式?

  伍皓:以前我们面对这种公共舆论事件时,我们更多的,或者是常规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种选择:

  第一,我们可以采取“拖”的措拖。有的人都有这样的感觉,网友的言论是东说西说,对网友的言论可以拖,碰到新的新闻点又转移了,这是一个策略。这是很多地方处理类似事件的方法。

  第二,堵。我们宣传部门还拥有一定的指挥媒体权利,我们可以让所有的媒体都收声。

  第三,删。我们把网上不利的,或者是负面的言论见一条一条删掉,这也是一种做法。

  第四,等。这个做法是更好的做法,因为这是司法案件,我们完全可以慢慢地等司法部门调查,按照法律的程序走下来。要把这个案子办完是比较漫长的一个时间,到那个时候公众的知情权无法满足。

  伍皓: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尤其我们云南今年提出打造“阳光政府”的政策,所以我们有更大的决心把这个真相能够尽快地呈现给公众。刚才也讲了从宣传部门的角度来说,我觉得在探寻真相、追求真相、揭示真相方面我们的心情跟社会公众、网友是一致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决定对“躲猫猫”舆论事件不用其他地方通常的做法,我们就完全公开、完全透明,我们有走向公开、透明的决心,也有政府打造“阳光政府”出台了四项制度,也有这个制度的支撑,所以我们敢做这个事情。

  主持人(陈洁):我记得伍副部长接受我们采访的时候也表示今后如果遇到类似重大事件的发生,可能还会采取这样的方式组织网民或者说普通的民众参与调查,目的是为了增加重大事件调查的公信度,我现在想问一下经过这么一次实践之后,现在这个想法有所改变吗?

  伍皓:刚才讲有一些网友可能有质疑,对于这个事情我们宣传部门有点越位现象,这是政法机关的事,跟宣传部门有什么关系。但是我想法应该这么理解,公安机关、政法机关他们依法办案、公正执法,这是他们尊重和体现法制基础。但是我刚才讲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这是宪法赋予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从尊重公民的这些基本权利的基础上,我们宣传部门可以有所作为。我们之前的初衷和打算使我们坚定不移地按照这个方向,在今后的各种舆论突发事件,包括比如出现矿难、重大生产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等等,我们都扩大公民包括网民的参与程度和范围。我们都可以以类似的形式让社会公众和网民更多地参与进来,使这些网民和社会公众有更多的机会去接近事件的核心现场。

  主持人(陈洁):我想问问蒋月蓉,你对整个事件的看法是怎么样的,作为一个普通的网民和公民?

  市民蒋月蓉:其实一开始接触这个事件信息量太多了,一个是事件本身,很多东西纠结在一起,不知道站在那一边。 当时伍副部长把他的初衷说出来以后,我觉得这个出发点是基于好的出发点做的,肯定是想把这个事情做好。

  蒋月蓉:不过这个事情发生网友有一些质疑,这是我们谁也预料不到的。但关键的一点是大家都没有把这个事置身事外,这个态度是特别好的。因为现在任何新事物的发生都会有各方面的意见,现在很难说哪一方是绝对对或者是绝对不对的,至少站在我的观点不会特别急于评断。就对整个事件来说,这个事情出发点是好的,它引发了人们很多的思考。伍副部长说以后会推而广之也好,做一些工作也好,我觉得最重要的一个关键点就是他们去关注以后,好像没有得到一个令大家满意的结果,其实这是一个可以去参考的例子,我们能把这个制度化,这个事情是会让更多人满意的。

  主持人(陈洁):以我个人观点立场看,我觉得你们的这次行为虽然说没有预料的那么好,达到那么好的效果,但是谁敢说它真的一点作用都没有呢,或许能给相关部门一些警示。

  伍皓:参与权方面我们做得比较少,这次是一次尝试,怎么样体现公民的参与权我觉得从我的想法是在这方面来迈出一步,大家在参与的过程中自然而然就行使了监督权。刚才也说如果要审查你们(调查委员会)的调查报告,我是不会让你们这么写的。从我的角度,至少要把你们委员会的结论判断出来。就像现在之所以在网上引起这么大的舆论疯炒,就是因为你们没有结论,你们只是把整个过程像记流水帐似的记下来。如果我要审查调查报告我会建议你们有一个明确的结论,要不怎么会引起这么大的争议。尽管你的结论可能跟警方的结论不一样或者是一样的,毕竟是你们委员会的调查,应该是有这个结论的,如果你们有明确的结论就好办多了。

  伍皓:另外一个,包括你们后面的结语:“感谢省委宣传部”,如果我要审查,这些话是肯定过不了关的。而且我觉得这个事情从我内心来说不是你们感谢我们省委宣传部的事情,反过来是我们要感谢你们的问题。

  伍皓:因为说实话,现在网上对他们(调查委员会)的身份非常质疑,我说个心理话,这些网民让我很感动。为什么这么说?一开始我决定做这个事情的时候我非常担心没有人响应。为什么呢?这是一个完全义务的工作,没有任何报酬。如果宣传部给大家付报酬,那就变成宣传部找一些人(插话:变味了)。我们不是想证明什么,而是实现在公民的参与权上迈出新的步伐,而不是邀请他们来通过他们的口表达什么。而是为了打开一扇窗,让真正的网民、公众参与到公共事件知情权当中。所以我当时最担心的是没有人参与,我们没有任何报酬。他们完全义务,同时都面临很大的风险。这个调查的活是又苦又累的,他们的调查结论到底会是个什么结论,这都是有风险的。有可能还要被其他人谩骂,像在其他事件里面都出现过这个情况。

  伍皓:所以在这个情况下我们很保守,首先确定了4个人。我在想4个人总能动员得起来吧,所以我在我的工作QQ里面在发公告之前我还专门去做动员。我们要组织网民参与到这个事情,大家到现场看,有没有愿意的,如果愿意就赶快报名,谁报在第一个谁可以当主任,我还是有点悬赏的感觉。把我这个公告发了以后,边民是第一个报名,风之末端是第二个,温星是第三个。

  伍皓:我没想到的是网民反映这么强烈,这么敢于承担社会责任。没想到报名以后人数超过了一千人,这又给我们带来另外一个难题,这一千多网民我们怎么选择。我也没参与,最后是新闻处来处理。现在想起来当时还是有考虑不周到的地方,我当时就想要兑现这个承诺,一开始新闻处把整个名单发出以后给我看,在新闻处报给我的文件上我是亲自加上去的,调查委员会主任是“风之末端”,副主任是“边民”,因为我觉得要兑现我当时的承诺。现在想来这个可能考虑还是不太周全,应该是这个名单确定好了以后让名单里所有人来选举主任。如果通过这样一个选举的形式可能就更公开、透明,更加有利于这次调查活动,可能就会消除一些网民的疑虑。

  伍皓:说到风之末端,他在我的QQ群里,我们网上聊的很多,真正见面就是第二次。

  主持人(陈洁):你们算网友吧。

  伍皓:上一次开会我们还没有任何交流,这次是第二次。当然他们是属于职业网民了,所以发布出去就第一个看到,第一个报名,是这么来的。下一步如果我们还有机会,我也希望争取到这样的机会,进一步扩大社会公众和网民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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