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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国内的问题比国外严重得多,最急需解决的,是现在日益猖獗的文物犯罪。非法流出去的,比我们每年斥巨资往回买的多得多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米艾尼 | 北京报道
“近百年来,我们有很多国耻,比如割地、赔款、签订丧权辱国条约等等,在这个过程中,文物的命运和国家一样,同样遭受着国耻,是近百年来国耻的组成部分。”著名文物专家、中国文物学会名誉会长谢辰生这样对《望东方周刊》说。
谢辰生曾任新中国第一任文化部文物管理局局长郑振铎的助手,后成为我国文物界著名专家,曾主持起草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他在国家文物界工作了一辈子,对于改革开放之前30年的文物保护工作,他认为现在的人们有些曲解。“我们国家最珍贵的一批文物,都是解放初期由周总理批准成立的‘香港秘密收购小组’收购回来的。应该说,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远远超过了这30年的文物收购。”
他说,那时国家很穷,但是领导都非常重视文物回流的工作。“当时,文物回流是洗雪民族耻辱的一种渠道,它带有非常浓重的政治色彩。”
谢辰生一字一顿地说,真正结束了文物外流历史的是1949年。
“现在是很多文物回来,但是有很多炒作的成分,不是什么回来都是‘国宝回归’。有些文物根本不值那么多钱。比如这次的兽首拍卖,它们根本就不算国宝,顶多算是国耻,因为国耻所以有价值。”
解放前,因为海关不独立,中国的文物用各种方法被陆续运往西方。新中国成立后,在谢辰生看来,文物保护进入了较好的时期。“海关到了我们手里,新中国第一个文物法就是禁止文物流失。”
谢辰生觉得,对文物最大的破坏,恰恰是在改革开放以后的20世纪90年代。
“大家一心往钱看,拜金主义横行,有些地方把文物放在经济层面鼓吹,才流传出‘要致富,多挖墓,一夜挖出个万元户’这样的歌谣。现在盗墓现象、文物走私现象严重,就是跟大家的思想变化有直接关系。”他说。
他认为,在这个问题上中央是清醒的,坚持保护抢救第一、开发利用第二;并坚持了文物工作的公益性。“因为文物是为社会服务的,它是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不是物质基础。”
至于现在人们对海外流失文物表现出的强烈的“爱国态度”,谢辰生认为要分情况处理。“被战争掠夺的文物,我们一直都有追索的权利。但是有些东西,可能是解放前由收藏家带出去的,不算犯法,我们对这一类文物,应该跟对方商量,如果合适再买回来,没必要盲目去海外淘宝。”
谢辰生认为,海外追索要区别三个问题:一是区别一般文物和珍贵文物,我们需要追回的是珍贵文物;二是区别过去和现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通过非法手段流出去的,应该重点追索,这样才能把文物追索和国内的打击文物犯罪结合起来;三是要区别合法与非法,应该重点打击非法,对合法出去的东西,有很多东西可能暂时回不来,也不必急于一时。
“其实国内的问题比国外严重得多,最急需解决的,是现在日益猖獗的文物犯罪。非法流出去的,比我们每年斥巨资往回买的多得多。”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