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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出庭应讯对3起弊案否认犯罪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24日22:24  新华网

  新华网台北2月24日电(记者李凯 王妍)台北地方法院24日9时30分召开准备程序庭审理陈水扁所涉的龙潭购地案、“机要费”案及洗钱案3起弊案。陈水扁出庭应讯,对检方所控罪名一概不认罪。

  在庭讯中,陈水扁先后用了3个多小时进行自我辩护。他辩称在龙潭购地案中收受的巨额资金是政治献金,没有侵占诈领“机要费”,不知道其妻吴淑珍在海外开户,家人也没有告诉他海外资产的事。他称,对海外资产一事自己有政治、道义责任向台湾民众说对不起,但绝对没有法律责任。他自叹从政30年如今成了过街老鼠。

  在经过长达10小时的庭讯后,审判长最后裁定陈水扁还押看守所,25日继续出庭应讯。

  由于陈水扁从20日起曾经禁食3天,因此在庭讯开始时,审判长询问陈水扁身体状况,陈水扁回称,心跳快、不舒服。台湾媒体讽刺说,每当法官、检察官讯问时,陈水扁声音就小得像蚊子,总显得气若游丝,虚弱得不得了;但每当自我辩护时,马上变得声若洪钟,滔滔不绝,其声音忽大忽小,身体健康状况也变来变去。

  陈水扁弊案的审理吸引了岛内外大批媒体前来报道,警方也在台北地院布置了大量警力以维持秩序。

  根据检方的起诉书,在龙潭购地案中,陈水扁、吴淑珍被控分得贿款1亿元新台币和600万美元;在“机要费”案中,陈水扁与吴淑珍涉嫌共同诈领及侵占“机要费”,共计新台币约1.0415亿元。陈水扁等将犯罪所得的款项汇到境外隐匿,涉嫌洗钱罪。

  台北地方法院曾于1月19日首次开庭传讯陈水扁,审理其所涉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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