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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没有任何补偿计划
华副处长解释此次执法整治的背景:一是为了迎接无锡即将举办的某论坛,二是市民对违法占道经营的反感。对于造成全城无报纸可买的尴尬局面,华副处长认为,“市委市政府一定会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完善。”
这也是报刊便民亭业主们最关心的问题——亭子拆了,要不要重新建设?什么时候重建?怎么分配?华副处长无法回答这个问题,因为他称,自己并没有接到这样的文件。
重建的计划还没有出台,但强行拆除搬离已经在进行了。
冯默影的报刊亭在昨天上午被数十名执法人员强行搬离,她身患中风的丈夫在现场给她打来电话,焦急万分却无计可施。冯女士只有把手机上的来电时间作为自己的证据保留:2009年2月24日上午10点20分。
便民亭业主高兰英的亭子则在前晚九时许被多名执法人员强行搬离路面,亭子的玻璃在推倒时全部碎裂。而陈兵的报刊亭已经被停止送报两天,距离最后的期限只有一天了,他看着满亭子的杂志一筹莫展。
和其它的整治不同,无锡市此次连补偿的计划都没有,所有的经营业主都只被要求清除个人物品,自拆或等着被拆,其它一切免谈。
“城管队员说,你自拆还能把亭子当废铁卖掉,被我们拆了,你连个亭子都没了,”业主陈先生说,实际上很多业主已经预交了2009年的费用,现在连退管理费都没人出面。
对此,华副处长解释,按照市里的规定要求是“谁批准、谁负责;谁收费,谁负责;谁设置,谁负责”。也就是说,如果是区城管收费设置的,相关的补偿或赔偿责任,均在区城管,与市城管无涉。
业主们看着最后期限越来越近,找到了无锡市有关部门,得到的建议是“去打官司”。
无听证涉嫌程序违法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耿延律师认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他认为,让数以千计的报刊便民亭的业主关停,符合“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决定,应当告知报刊便民亭的经营者们有听证权。
但经营业主告诉记者,他们所获得的只有《告知书》,这份并不规范的行政处罚决定上,既没有对当事人的身份进行确认,也没有告知自己有这个权利。
而圣典律师事务所的张世亮律师则表示,如果经营业主们提出申辩和听证的要求,城管执法部门就不得作出处罚,更勿论强拆了。
耿延认为,如果城管部门明知国家和地方政府有硬性规定,即这些报刊便民亭的设置是不合法的,而他们仍然收取管理费用,需要承担因此给经营业主造成损失的行政责任。张世亮的意见是,无锡市城管局的行为至少在程序上违法。
而记者发稿前获悉,无锡城管部门的拆搬行动仍在继续。
网友说法
李晓敏敏
太过分了。现在无锡整治市容,要把一城七区所有的报刊亭,修车亭,早点车,彩票亭等所有亭棚处理干净,这会给老百姓带来很多不方便,为什么领导们就不想想,当初是为老百姓做实事而办的,现在说不要就不要了?
鱼宝宝
……好可怜,开个报刊亭养家糊口容易么?
芝麻汤团
哪个领导想要清理的啊?现在早饭已经难买了,再一清理的话还怎么吃早饭啊?
ad991
江大这边报亭还砸了玻璃,上面贴了张纸,说是违章占道经营。
jingwei0525
当年说惠民工程、为民办实事工程,好大的字贴在上面,媒体上到处说新增了多少报亭,多少早餐车,支持了多少人再创业,解决了多少人就业。得,这回贴张红纸头,说你违法占道经营,限期拆除。到底听谁的好?科学发展观?执政能力?或者有关方面给个明确的解释也好, 群众参与决策嘛。
chaoxu1979
可能是想拆掉重来吧?
快乐工程
当初还以为只有这一处是这样。后来发现很多地方路边的阅报栏都没有了。好好的东西,为什么要拆除呢?不影响市容,又能给百姓提供方便,却被拍脑袋拍没了。折腾也有个节制吧。怎么说现在也是经济危机,到处都需要花钱。
大奔
一打听才说是市容清理,邮局报亭都要清理。这个我就要抗议了,邮局报亭影响市容了吗?好像很多城市市容很好,也没说要取缔啊!不方便老百姓就市容好?怎么不为我们着想。“非诚勿扰”里,葛优说“老是要改进服务质量,其实就是一个细节”,改细节不至于让我们想买个报纸杂志什么的,跑各家邮局去吧?或者去南京上海买?(综合)快报记者 言科 文/摄(来源: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