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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明星代言广告肩负对公众社会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06日17:05   BTV《北京议事厅》
名人明星代言广告肩负对公众社会责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副局长刑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副局长刑勇:名人代言广告,当这个商品销售出去以后给公众造成伤害的时候,你就要依法承担责任。

  主持人元元

  您这么一说,我很清楚了。还有一些假药是在网上卖的,因为网上不存在专门的门店,对这些店对这些卖假药的该怎么处理?有什么措施?

  刑勇

  当前在互联网上销售假药是一个我们非常关注的打击重点,在国务院领导下我们正在成立一个专门的部级联席会议,形成合力共同打击。互联网卖假药是当前犯罪分子利用我们虚拟世界来构成新犯罪途径的一个新场所,我们也在跟他们进行坚决的斗争,那么怎么区别在互联网上卖的是假药呢?

  第一点,任何药品未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都不得在网上销售,就是说所有的网站未经我批准都不能销售,所以你要看他在网上卖药,你一定看它有没有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互联网药品销售资格证书,这个资格证书号在我们国家局的网站都能查到,能够销售网的都可以查到。

  第二点,即使在国家局批的这些网上可以卖药的网上,他只能卖非处方药,所有任何处方药都不得在网上销售。因此当你觉得看到那些能治各种顽症,疑难杂症那些药的时候,这些药都属于处方药,只有在医生指导下才可以销售。

  第三点,大家一定要知道在网上卖的这个药,不管它声称是什么灵丹妙药,你一定要检索一下这个药,把它下载下来,通过国家的网站检索,看看有没有审批过这种药。现在在网上卖的这些药大体上有这么几种方式,第一个,他盗用了或者说伪造了各种国内或者是国际上的一些知名的医疗机构,或者是医学研究中心,一些医学研究机构,他说我这个药有多少专家认可或怎么的,这些都是伪造的。我们最近破获了一个案例,他说他是国家疑难病治疗中心,它在昌平县民主路,后来根本就不存在这个单位,也不存在这条路,所以就是说网上都是假的。第一个,违法分子抓住一些群众得了常见病,有久病乱投医的心理,他们就编造出他有很多专家,药怎么有效,在网上付款给他,完了把药寄给你,一般就是采取这种方式;但往往这些药里面大量添加了很多剂量,比如说它的治疗哮喘的药,我们最近破获它添加的激素是正常药的十几倍,吃完以后人根本受不了,很快让你发胖,肾功能完全就被摧毁了。

  所以在网上购药,我们在这里提醒广大公众,一定要注意两点:第一个,一定要慎重地从网上选择购药这种方式,药品这种商品是特殊商品,它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或者在药师的指导下来购买、服用,建议大家应该慎重地选择。如果真是选择网上购药一定要认真核查这个网站有没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互联网药品交易资格证书,如果没有,它这个药宣传的再怎么好也千万不要上这个当。

  主持人元元

  对,在网上宣传卖药的一般都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大家可能被疾病很长时间实在没办法了。再有一种情况就是他们会打一些幌子,这样组织那样组织认可的,所以这也是利用我们对一些权威机构的信任,大家不要上当。

  刑勇

  是。

  主持人元元

  那在网上非法售药这个行为,咱们近年来打击的成效如何?比如说咱们过去这一年治理了多少起这样的案件?

  刑勇

  因为按照我们现在的分工来讲,关闭网站的责任不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我们过去一年来先后向有关部门报送了几百个违法网站,我们也向公众公告,就是定期向老百姓公告这些网站是假的。我们就做两手,第一个,我们把它公告出来,告诉老百姓这些网站都是假的,你不要再上这个网站买药;第二个,我们把这个向有关部门移送,把这些网站关闭掉,同时我们加大网下跟公安机关合作,对销售假药加大打击力度。过去一年来我们打击互联网上卖假药的行为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特别是在北京、河北,但是从根本上遏制这种犯罪行为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

  正因为如此,我们正在成立一个专门的合作机制,合作机构,因为它涉及到很多部门,今年还要作为重点打击。

  主持人元元

  尤其在执法的时候需要咱们稽查局和其他的比如说公安部门,跟他们联手来做。

  刑勇

  对。

  主持人元元

  那比如说这些人抓到他们了会有什么样的处罚呢?是罚款呢,还是刑事处罚呢?

  刑勇

  刑事处罚。

  主持人元元

  要看他造成的后果。

  刑勇

  对,一般都是追究刑事责任。

  主持人元元

  刚刚通过的食品安全法里边有一条比较感兴趣,说以后名人明星做食品代言,如果说是违法的食品,那么要追加名人明星他的连带责任。我想听听您个人是怎么看待的?您认为是否应该追究名人明星的责任?

  刑勇

  是这样的,我本人也是分管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工作的,过去我们在广告法,包括在其他的一些法规的过程之中没有对这方面做出明确的法律界定,只是对什么人做出处罚呢?比如说我讲药品,先讲药品,就是对我们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广告发布者、媒体,这些都有处罚,那么实体的广告里面对于名人代言的那些广告往往对他们没有做出这方面界定。

  我理解为什么全国人大在食品安全法中把这个列出来的原因,因为我参加过这个讨论。我认为,第一,应该看到名人对我们公众的影响力是客观存在的,公众对名人产生的信任感也是很大的。第一个,就是说你作为名人,你要对公众负责,这个责任感要把他树立起来。就是说我们一定要让名人知道在你代言这个广告过程当中,你一定要深刻了解你代言这个广告他所肩负的社会责任。因为我们最近也看到一些名人做的广告,确实是很不应该做的,我就不说这些人了,很不应该做的这些广告,包括在我们药品里面,很不应该做的广告,不该说的话,他明明知道,就是说你要明知道这些在广告的审查办法、审查标准、国家的法律规定,这些广告语不能出现的时候,你为了这个商品你还去说这些话,当这个商品销售出去以后给公众造成伤害的时候,你就依法要承担这方面责任。

  我个人认为全国人大通过的这一条,对今后规范我们名人做广告会起到很好的警示和管理作用,就是告诫我们每一个名人,当你肩负起某一个广告向公众推销的时候,你要明白你同时肩负着你对公众的社会责任。我觉得这是非常好的。

  主持人元元

  另外名人也得加强这种尝试,他可能无从判断他代言的这个药是山寨药还是合法的药。刚才您也提到,今年要加大广告的监管力度,现在整治的效果如何呢?哪些是咱们认为重灾区,应该是重点监管的?

  刑勇

  我们认为通过这几年来在国务院领导下,多部门的合作总的来讲从药品广告、医疗器械广告、保健食品广告这种违法广告的现象得到了有效的治理,应该说总的来讲还是比较好的。但是从当前公众对医疗广告和医药广告的要求来讲还是有一定差距的。

  这个差距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个,我们很多药品它拥有大量的消费者,我讲的消费者就是患者的形象、医生的形象,或者是名人形象,他在这个上面大量地宣传自己的疗效;第二个,宣传自己这个产品的我们讲它这个产品的不说质量了,就是说我这个产品超出它的功能主治的范围,比如我这个治愈率100%,实际上没那么好的疗效;第二个,比如我这个药只能治胃病,那么他说我也能治胆囊炎、肝炎等等,超出功能范围,这是当前比较普遍的现象。

  从目前来看,从我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相互配合来看,从中央的媒体,我们讲的中央媒体是主要的报纸,还有电视,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还有各个省的电视台应该说都比较规范了,关键是在我们基层的一些电视台,他们由于资金投入的比较少,他们又要生存,又要发展,因此他们一般大的广告比较少,比方说各种大的汽车、化妆品,各种大品牌的广告比较少,这些就给非法的广告进入打开了一个渠道。

  另外,由于基层广告审查过程中也不是很严格,就是说大量的未经审批的广告就在他们那儿发布了,所以对公众来讲还是有很大影响的。

  我们今年决定对这些重点的违法广告要加强治理,治理在什么地方呢?第一个,作为我们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如果你打非法广告,那么我是采取用我们药品监管的手段,采取行政控制措施,就是规定你这个药品在我这个辖区之内,比如在北京市,在江苏省,在若干个省停止销售,那么你要想恢复销售怎么办?你在原来的报纸上登的什么违法广告,多大的版面,你在原来的电视台哪个时段上刊登的广告,多长时间,你同时要发表我这个广告,你要登,你说我这个广告错了,错在什么地方,在哪些地方误导了老百姓,你得登。登完以后拿着你这个证明来,我看到了,并且看到你的播放证明,包括你刻的光盘,包括你报纸的原版给我,那我才允许你销售,如果你不登这个,那么你随便打广告,打完以后反正你不能销售。所以这是我们今年准备加大的一个治理违法广告的措施,就是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来讲加大打击的力度。

  第二个,我们用行话来讲,叫做黑名单制度,大力加强发布广告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就是说你要发布违法广告了,我就把你记录下来,你是失信企业,严重的就叫严重失信企业,到时候我要向公众公示,你要定为失信企业以后,国家局和各省自治区药品监管部门对你监管的力度,监督措施是综合的,包括你企业的监督检查,包括对你这个产品的质量抽验配套上面,是一整套的。我相信今后有关部门,比如卫生部在药品招标采购过程之中他也会,像北京市已经这样做了,如果你打违法广告,那你的药品就不能进入我这个领域销售了,会采取一些配套措施来加强非法广告的治理。

  主持人元元

  我们发现好多上当的农村人居多,那是不是在农村或者比较偏僻的地区,这种非法广告打的就比较多?在农村这样的区域咱们有没有什么特殊的监管措施?

  刑勇

  是这样的,应该说随着我们国家社会的进步,应该说农村现在跟城市接受广告的承受量是一样的,比如互联网,农村现在也进去了,电视也能看到,广播也能听到,不像过去了家里边都很闭塞,现在应该说整个社会的信息化程度非常高。因此他们接受的信息量不比城市差。

  关键就是我们现在广大的农村朋友们,他们对违法广告的识别能力比较差。他们往往就是农民得了病以后,他听到一个广播,看到一个电视广告,他觉得我这个病,这个药非常对我的症,我吃了这个药很快就会好,而且他觉得我要买点这个药吃多方便啊,要不然我还跑到十几里之外的医院去,我不用去医院了,在门口买点药就行了。所以我们讲违法广告最大的受害者是往往对违法广告识别能力较低的社会群体,也不光是农村了,包括很多的社会群体。

  所以我们认为当前广大的农民朋友应该提高健康文化水平,使他们能够掌握更多的健康知识,更好地能够识别这些违法广告是当前第一件事,并不是说这些违法广告在农村很多,实际上这些违法广告播放都是通过这些媒体下去的,关键是我们怎么来提高广大农民对违法广告识别的水平,我们也在做这方面的工作。我们搞了农村两网建设,第一个就是药品供应网,还有一个是药品监督网。

  主持人元元

  违法广告不光是食品药品,其实夸大效果的这些广告好像很难除根儿,您觉得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刑勇

  这个违法广告事情要从根本上得到治理,应该说是有一个过程的,这是同我们国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阶段相一致的,我们国家这几十年走过的路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了工业化的进程,改革开放30年走过了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上百年甚至几百年走过的工业化道路,那么我们国家现在走过的过程之中,首先,我们的企业在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的时候,对公众的社会责任意识,也就是说诚信意识,包括我们的守法意识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这是整个社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初级阶段所决定的;

  第二个,就是我们当前对违法广告的治理也受到了一些客观的社会环境的制约。我们全国有大量的各级电视台,这些电视台作为政府的一个宣传机构,政府的投入也不足,就需要大量的广告来维持,这时候他要生存的情况下这种资金不足的情况,又客观上为他提供了一个渠道,包括我们办的一些小报,有时候他有一个经济上的基础。

  第三个,由于我们国家整个公众的健康文化水平相对比较低,在西方发达国家里,打这种违法广告根本没人信,你打跟没打没什么太大区别,当然这跟我们国家的健康文化水平识别能力比较低有关系。

  第四个,我们国家现在治理打击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因此你说怎么从根本上治理这个呢?我觉得有这么几项:

  第一,从政府监管的角度来讲要形成一种监管合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国家工商管理部门、信息产业化部门要形成监管合力;

  第二,我们也认为对我们现在所办的这些媒体,客观地说应该怎么解决他们一些经费不足的问题,不要过分依赖于广告的收入;

  第三,我们认为还要从根本上提高我们企业的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

  第四,要提高我们整个社会的公共健康意识和公共健康文化水平。

  这样从根本上来讲才能够杜绝这种情况,从根本上杜绝违法广告这个东西。我认为还要有大量的工作要做,还有很多艰苦的工作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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