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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省的经济发展面临严峻考验,由此引发的矛盾纠纷快速增长。参加全国两会的江苏代表、省 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告诉记者,一年来,江苏各级法院出台了一系列司法应对措施,有效化解经济形势变化引发的矛盾纠 纷,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请听江苏台特派记者孙茂强的报道:
2008年,我省法院的案件总量继续呈现快速上升势头。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882352件,同比增长25.9 0%。受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的影响,民商事案件增幅尤为明显。据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介绍:“去 年江苏法院新收民商事案件496327件,同比增长32.53%,在这些案件中,借款合同案件大量增加,由于主动违约 而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增幅也很明显,房地产交易合同纠纷案件增长也很快,引发了很多关联行业的连锁纠纷案件,另外 ,企业破产涉及到的债权数额也在大量增加,特别是一些企业主放弃企业来逃避债务这种现象也时有发生。”
针对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在司法审判工作中的反映,早在去年8月,省法院就专门组织力量,对经济形势变化引发的各 类经济纠纷开展了专项调研,并向省委作了专题汇报,提出了相关司法建议。公丕祥:“我们通过开展调查研究,积极主动为 单位政府提出司法建议,在这方面,我们也通过审理案件来帮助企业度过危机。比如说针对当前企业破产案件增加的实际情况 ,我们积极用《破产法》里面规定“企业破产重整”这样一个司法机制,来挽救濒临倒闭的企业,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
去年12月,通过苏州吴中区法院的大力协调,涉及20余亿元债务、3000余名职工的苏州雅新电子(苏州)公 司和雅新线路板(苏州)公司通过了破产重整方案,恢复正常生产经营,被《人民日报》誉为破产企业“复活”第一案。公丕 祥代表表示,通过运用破产重整,一批涉诉企业已经摆脱经营困境,恢复正常生产。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他将就这方面的问 题提交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