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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3月10日电 据台湾tvbs报道,今天进行扁案的程序准备庭,从上午9点半开始,重点放在勘验李界木的侦讯光盘。在开庭之前,陈水扁律师就已经放话,认为检察官在侦讯李界木时,语带恐吓字眼,让当事人心生畏惧,做出来的笔录当然没有证据能力,今天陈水扁在庭上也反复要求重听。 庭讯实录如下:
◎“这样下去死得难看” 扁疑检恐吓
今天勘验李界木的侦讯光盘,从上午到下午才勘验了光盘内容的一个小时,由于李界木的回答一直很迂回,最后李海龙检察官受不了,表示“你最好跟你的律师讨论一下,要不然我们待会如果正式做成笔录,你会死得很难看”,这句话让陈水扁认为检察官有恐吓李界木;包括今天上午开始,每每要反复重听的部份,都是陈水扁认为检察官语带威胁、恐吓之意。
包括今天上午勘验内容中,朱朝亮检察官说“你最好想清楚,如果你再不把实情讲出来,我再给你最后一次自白的机会,否则就要以违背职务罪行来办你的话,可能是十年以上重罪”。陈水扁今天的诉讼策略,都放在检方是否以恐吓字眼来侦讯,并且在庭上一再要求重听,就是要让法官仔细聆听光盘内容,证明检察官确实有恐吓之意。
光盘内容其中一段是三位检察官离开,剩下李界木和律师,但录音、录像没有中断,此时陈水扁律师团表示,这一段内容希望不要记录成文字,法官认为是律师要求勘验光盘,为什么这一段又不要记录?而检察官林达也说“当初是你们说要勘验光盘的,怎么现在又说不要,真的很奇怪”,而石宜琳律师就说“请检察官说话不要尖酸刻薄”。
另外下午2点半重新开庭时,也发生播错光盘的小插曲。
◎龙潭案 李界木:扁指示先租后买
光盘内容中,当检察官离开侦讯室,只剩下李界木和律师在场时,律师向李界木解释“不违背职务收贿”及“违背职务收贿”两个有什么不同,一个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一个是7年以上有期徒刑,程度是有差别的;另外律师提醒李界木,当初召开共识会议时到底有几个人去开?是否在12月30日到1月9日之间?总统是否给予指示?此时朱朝亮检察官进入,随后李界木就说“确实陈水扁曾经有过指示”,也就是龙潭案采第一方案先租后买,这段内容对陈水扁相当不利。
而吴文忠检察官和朱朝亮检察官在进入侦讯室后,提到蔡铭哲曾说李界木收了3千万贿款,要不要说明一下?李界木表示只是帮当局解决用地问题,没有贪这个钱,吴文忠再说“蔡铭哲说确实你有拿到3千万,有没有那么多钱,你可以老实跟我讲”,但李界木还是否认拿钱。
吴文忠再说“如果你说都没有拿到,不要以后被我查到,因为包括陈水扁家的钱洗得比你还厉害,十几个国家我一毛钱都没有放过,查得清清楚楚,特侦组中有几个会计师,何况你只有3千万元,在美国账户非常好查,我可以查到你倾家荡产”。
对于稍早律师希望李界木和律师私下谈话不要纪录时,审判长蔡守训则认为当初是律师要求勘验光盘,既然如此就整张都要记录,且这也是李界木的权利不是陈水扁的权利,最后谕知整张光盘内容都要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