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4月9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台北地方法院今日针对龙潭购地弊案再度提讯陈水扁,陈水扁委任律师石宜琳表示,由于陈水扁第二次羁押已超过100天,且羁押原因本来就不存在,因此将在15日提出撤销羁押申请。
石宜琳在开庭前表示,将在15日提出撤销羁押陈水扁的申请。他声称陈水扁并没有检察官起诉书中指与其它被告有意图联络的行为,羁押原因本来就不存在,同时律师也认为合议庭日前以犯罪行为重大作为羁押理由的原因也不存在。
陈水扁于2008年12月30日被台北地方法院批准第二次羁押,2009年3月3日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延长羁押陈水扁到5月25日。至今陈水扁在台北看守所第二次羁押已经达到101天。(王赛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