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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格致楼凝思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20日14:41   瞭望东方周刊

  “吾爱吾师,吾尤爱真理”,这两位古希腊思想家的金玉之言,让不囿权威、追求真理的光芒,穿透历史的重重帘幕 ,继续映照着出入学堂的莘莘学子

  《望东方周刊》记者丁仕松|上海报道

  1955年5月9日,3岁的华东政法学院,迎来了第一位苏联专家瓦里荷米托夫。在清水墙、红屋顶的英伦建筑“ 格致楼”里,这位苏联专家前后呆了5天,开了5次报告会。

  新中国成立后,废除了一切国民党时期的“旧法”,转而学习苏联的新法。苏联人的到来,对新组建的华东政法学院 来说,是顶顶重要的事情。

  一年半以后,第二位苏联专家柯尔金再访华政,参加该校的教学座谈会。如今已退休的老教授陆锦碧,当年还是华东 政法学院的年轻教员,他几乎忘记了苏联专家都讲了些什么,惟一印象深刻的是,柯尔金曾说过:“阶级斗争越来越尖锐、越 来越复杂的说法是错误的。”

  这让青年教师们困惑重重---阶级斗争尖锐化是斯大林说的,难道会错?

  解放初期,苏联的法律是全世界惟一的“无产阶级”性质的法律样板,远比所有资产阶级性质的法律优越。像斯大林 理论一样,在当时,这都是不容置疑的。

  学生多来自工农军

  在新旧交替的关口,陆锦碧考入了杭州之江大学。一年后,又考上了著名的南京大学。1952年10月,他随南大 法学院并入刚刚成立的华东政法学院。

  南大的教师和学生心情复杂,留恋与憧憬在心中错杂。

  10月20日,陆锦碧和南大同学准备赴上海的前夕,南大法学院院长高一涵教授,亲自到成贤街的学生宿舍为他们 打气。他说:“你们走好,我们随后也要到上海来。”

  在这次全国范围内的“院系调整”中,法律系和政治系的拆并重整尤甚,全国高校的法律系和政治系,几乎全被归并 在三所政法学院中。

  华东政法孕育于1952年6月,由复旦、南大等六所高校的法律系,以及四所大学的政治系合组而成,1953年 厦门大学法律系也并入其中。

  政法学院是个新生儿,“政”在“法”之前,目标是“加强人民民主专政,保障经济建设任务的完成”。

  陆锦碧本在南京大学政治系就读,院系调整前,法学院政治系、法律系分离,“开的课少数是共同的必修课,多数是 自成体系的”。法律相对独立于政治,在院系调整时,这被看做资产阶级性质,法律不能“超阶级”、“超政治”,政治学被 取消了,只保留了法律系。

  “开始我们不愿意来,一些在南京生活了很多年的老师也不愿意到上海。”陆锦碧回忆,上海来做思想工作的同志劝 导说,新办的学校很先进,是有产业工人的新型学校。

  10月21日,南大的学生们背着行囊赶赴华东政法学院,这所崭新的学校在5天后正式挂牌。

  陆锦碧和他的同学一起参加了首届开学典礼,那天很热闹,还来了很多上级领导。陆锦碧左等右等,却没看到高一涵 院长。

  南大法学院那边也在着急,教师祝修爵回忆:“过了很久不见动静,我们就派代表去问,领导上说:‘你们还在等呀 !”老师们开始知道,上海去不成了。”

  陆锦碧后来知道了原因---南大这些老师是学“旧法”的。

  旧法,包括国民党时期的一切法律制度,都是学习欧美的资产阶级法律。早在1949年2月,《中共中央关于废除 国民党“六法全书”和确定解放区的司法原则的指示》中,要求“蔑视和批判欧美日本资本主义国家一切反人民的法律、法令 ”。建国后转而学习苏联的无产阶级法律。

  而解放前设立的法学院,教授多系学“旧法”出身。1952年中共中央曾指示,“他们之中有不少人不能继续担任 政法教授”。

  南大法学院的好几位教师都改行了。法律系主任赵之远被调去南京师范学院图书馆工作;吴学义教授调去华东药学院 图书馆;政治系王明辉去南京师范学院教美术;教《国际关系史》的史国纲,调任江苏省省委参事室。

  新组建的华政,首先在生源上体现出了先进性。开学初期的统计,学院的982名学生中,只有382人是从各校并 过来的,600人来自工农军,其中399人原是上海市失业工人救济会政治学习班的学员,140人是华东各县区的妇联主 任和法院审判员、办事员,还有6名华东荣军学院的干部。根据华东军政委员会人事部的要求,他们都是工农成分,文化程度 相当于初小以上,年龄在25~35岁。其余是华东一级机关在职的科员和办事员。

  从1952年开始,政法干部培训模式取代了正规大学法学教育,华政的培养目标明确为培养司法、检察、公安、民 政、监察五个政法业务部门的干部。

  破旧立新

  与院系调整同步进行的是司法改革。全国留用的6000名司法工作者同样被调出。

  在疾风骤雨的“司法改革”中,旧法的大厦轰然坍塌,新中国需要到苏联寻找无产阶级法律体系的建造技术,新成立 的政法学院,成为培养新人才的生产线。

  留学生已派出,在苏联的法律体系尚未学过来之前,授课完全以苏联法律教材为内容,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授课方 式,也无不照搬苏联模式。

  1953年教育部推出统一法学课程,规定法学院(系)开设的课程包括:苏联国家与法权史、苏联国家法、苏联刑 法、土地法与集体农庄法、人民民主国家法、中国与苏联法院组织法、中国与苏联民事诉讼法、中国与苏联劳动法、中国与苏 联行政法、中国与苏联财政法。

  政法学院的教师主要由工农出身的老干部为骨干,另有一批青年教师,还有被撤学校的部分应届毕业生。陆锦碧19 53年毕业后留校任教,分在“国家与法的理论”教研组,教的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国家与法权理论教程”,简称法理。 继而改教外国法制史。

  运动来了

  学习苏联在1954年有了一定的成效。这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新中国第一步宪法和5部组织法 ,10月开始起草《刑法典》。

  1955年7月,运动来了。院务委员会决定每周用两个半天学习“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材料”。

  陆锦碧的同事们,几乎都不认识胡风,但在学习材料时还是非常震惊。胡风案发,主要是根据私人信件材料。参加学 习的法学院师生们,都知道1954年刚刚通过的宪法,明确提出了保护通信自由。

  当时一名教国家法的青年教师柳岚生,被查出买了本路翎的小说《洼地上的战斗》。领导提醒他,路翎是胡风分子, 他看了路翎的书,要检查受到什么不良影响。这名学法律的老师回答说:“书,我是从新华书店买的,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应 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吧?如果有问题,怎会让书出版发行?”面对大惑不解的柳岚生,只好对他进行阶级教育,以促使他认识错 误。

  “区分敌我”的政治概念渐渐取代了法律观点。法律的阶级性压倒一切,工农干部受到偏爱。

  当时华政的入学条件是高中或同等学力的学生,学制四年,但毕业后只能当书记员;上海司法学校学生,入学条件是 初中毕业,学制两年,毕业后,却可到法院当审判员,到检察院当检察员。

  这种不正常的现象,是华东政法学院院长雷经天于1957年5月在一次座谈会上披露的,登在《新民晚报》上。

  第四法律顾问处律师李国机在一次座谈会上说:“在法院处理车祸案件时,律师从过失罪辩护,并从因果关系上去分 析被告是否应负刑事罪责,而院长竟对承办人说,管他什么故意过失,什么因果关系,车子碰死人就应该判重刑。”法律判决 书,不外是“根据国家政策法律、按双方具体情况、综合上面事实和理由,判决如下”,“什么政策、什么法令,连法官也不 知道。”

  办刑事案子不分析犯罪构成,办民事案子不分析法律关系,高等法学院系讲课,不讲真正的法律科学。

  旧法的砖瓦能否为社会主义大厦所用

  高校的一些工农老干部教员,文化偏低,理论基础差,政策也不一定讲得好。1957年上半年,一张大字报贴在格 致楼楼梯对面的墙上,那是教师的办公楼,大字报上一名学生痛陈,某老师把李大钊念成了“李大剑”,实在无法忍受。

  受过正规高等教育的年轻教员,压力也很大。“解放前,高等学校里根本不用苏联教材。老师必须边教边学。”

  1954年的暑假,陆锦碧和王召棠、叶孝信、王群、徐轶民几位同事,跑到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去备课。当时正由苏 联专家在人大通过翻译传授苏联法学,中国教师当场记录,课后与翻译一起整理笔记,然后向学生授课。“我们没听过苏联专 家的课,人大的张晋藩听过,又和叶孝信是同学,我们赴京的目的就是去抄张晋藩的讲义。”

  理解不透的情况时有发生,这并不影响他们坚信“社会主义国家法律,是人类法学的最高类型”。

  陆锦碧说,印象比较深的一次,有个学生提出一个问题,为什么每位老师讲课都说本门学科是最重要的,这不符合逻 辑。这让老师们难以作答,因为学生说的也蛮有道理。

  1956年,周总理作了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报告,强调充分发挥知识分子的作用的重要性,各级领导必须改善对他 们的使用和待遇。原来被冷落的法学教授,就此得以归队。

  华政的教务长徐盼秋当时提出来,请老法学教授在内部讲授刑法课。听课的青年教师佩服得五体投地,老干部们也觉 得他很有本事。当年上半年徐盼秋向司法部汇报时提出,“以老干部为骨干的”的办学方针应改成依靠全体教师的努力。组织 上安排,以老干部为组长,另设两个副组长,分别由1名老教授、1名青年教师担任。

  原来都认为旧法是有毒的,在这一年开始有些变化,法学界组织学者讨论旧法的砖瓦能不能为社会主义大厦所用,旧 法人员能不能做出贡献。

  解放前颇具国际声誉的旧法学家杨兆龙写了《法律的阶级性和继承性》一文,认为“新的法律局部地吸收旧的或先产 生的法律,是常发生的事实。任何一个新政权建立后,不可能创出一套形式和内容都是新的法律制度。甚至苏联的法律还有不 少发源于古代的规范”。

  此文激起一池涟漪,在上海,学界和实务领域多次座谈,褒贬不一。针对杨兆龙特别指出的一些法条没有阶级立场的 “谬论”,潘念之认为,资产阶级在宪法中虽也写上一些冠冕堂皇的话,但在实施中总是用其他法令来限制它、取消它。例如 言论出版自由,差不多所有资本主义的法律都有,而真正能在论坛上或报刊上发表自己意见的,除了资本家和其御用政客、学 者外,劳动人民即使用尽力量出一本小小刊物、组织一次集会,也常常被没收、禁止和捣毁。

  1957年,支持杨兆龙的学者都被打成“右派”,新旧法阶级性也不再争论。第二年,华东政法停办,和复旦的法 律系,上海的历史、经济、哲学研究所组建了上海社科院。

  1979年,华东政法学院复校。隔断的历史在重新续接。

  1954年开始起草的《民法典》,三起三落后仍在期待之中。第一次起草在1954年,到1957年因“反右” 运动停止;1962年再捡起,1965年因“文革”再停;1982年又重启,至今仍在准备中。未来的法律精英们,也可 以从各种旧法中汲取营养---《六法全书》如今是华政研究生的必读参考书。

  2004年,华政新校区启用,建筑沿袭了圣约翰的整体风格,钟楼、清水墙、红砖瓦。在图文信息大楼门口,立的 是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雕塑。“吾爱吾师,吾尤爱真理”,这两位古希腊思想家的金玉之言,让不囿权威、追求真理的光芒 ,穿透历史的重重帘幕,继续映照着出入学堂的莘莘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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