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编辑部
这次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在公权不能侵犯公民“私域”上着墨甚多,对记者采访权与发表权的保障力度,对公 民运用互联网的权利保护,对刑事被告权利的宣示,都预示着一场公权与民权关系的重构或将到来
如果还有什么人怀疑中国坚定推进人权保障事业的诚意和决心,2009年4月13日,中国政府首次发布的以人权 为主题的国家规划,无疑做出了最有力的回答。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作为2004年3月“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入宪后中国人权发 展的又一个里程碑,不仅使宪法规定的“尊重与保障”原则进一步具体化,更通过清晰的路线图与时间表,也让人权事业进一 步落实到可操作层面。这也是民主进程和政治文明建设的标志性事件。
当今中国的人权事业,对应着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荆棘满途中日积月累地进步,每一点一滴,都给人以更多 的希望与信心。
建设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中国执政党对人民的承诺,也是凝聚13亿国民团结奋 斗的根本目标。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不能是空洞的说教,不能是望梅止渴和画饼充饥,它首先意味着要让公民的自由平 等权利落实到一系列的制度保障上,让社会的公平正义落实到一系列的制度安排上,归结到一点,人权的保障程度,也是富强 、民主、文明、和谐的实现程度。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公布之时,正是应对金融危机的紧要时刻,时机选择意味深长。扩内需、保增长、保经济、保民生 固然是重中之重,但政府绝不因此而松懈对社会和谐、民主政治、人权保障的追求。事实上,危机正是倒逼推行一些突破性改 革的契机,以保障公民权利为核心,和谐与公正不仅可为经济增速放缓减压,还可强化发展依靠人、发展为了人的共识。
如果干群关系更和睦,社会关系更和谐,政府公信力更强,公平公正得到更多的兑现,克服暂时的经济困难固不在话 下。长远看,以内需为主导、以人民福祉为依归的更健康、更可持续的科学发展模式,才能得到确立。这个目标,无疑超越了 对眼前危机的应对,是真正的老成谋国。
具体就人权行动计划而言,有两大亮点可望确保这个计划不会停留在纸上,那就是:不允许公权不作为,禁止公权乱 作为。
公权不作为,多体现在对公民经济文化权利保障不力上。假如公权积极作为,诸多民众权利被漠视的现象,比如:户 籍藩篱导致的公民在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利不平等,就会减少许多;基于性别、年龄甚至更多莫名其妙的就业歧视,就 不应该频频发生;在不能保障安全的情况下让矿工下井、由此侵害劳动者生命安全权的矿主,就会有所忌惮而不敢铤而走险; 因教育乱收费损害学生的受教育权、因医药乱收费损害公民健康权等等现象,都不至如此见怪不怪、养痈遗患。更不用说农民 工等弱势群体的许多权利,更应及时得到救济。公权及时介入,积极作为、有效作为,让公民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权 利都能得到充分保障,是保障人权须臾不可或缺的前提。
公权乱作为,则是公权异化为对人权的侵害。近年来,随着人权入宪,随着国家从立法层面构建人权保护制度,随着 党和政府高扬“以人为本”,对各种公权侵害人权的行为,已经开始有了明显的纠正,比如废止收容遣送、治理超期羁押、严 禁刑讯逼供、规范警察权,等等,表明中国的人权保障事业取得了坚实的进步。这次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在公权不能侵 犯公民“私域”上着墨甚多,对记者采访权与发表权的保障力度,对公民运用互联网的权利保护,对刑事被告权利的宣示,都 预示着一场公权与民权关系的重构或将到来。
值得期望的进步,意味着:看守所内“躲猫猫”一类非正常死亡可望终结;记者采访,无需另外得到“新闻监督护照 ”;公民王帅,不必因在互联网上批评家乡政府而被羁押;上访者,也不会再被粗暴截访或送入精神病院和强制“学习班”了 。
所有这一切,让人们对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变现有了更多期待。让每一个公民都拥有人的全部权利与尊严,是国家人权 行动的根本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