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将其纳入乙类传染病范围,并采取甲类传染病控制措施
本报讯 (记者吴鹏)卫生部4月30日发布通告,将甲型H1N1流感(原称猪流感)纳入乙类传染病范围,并采取甲类传染病控制措施。
卫生部称,经国务院批准,甲型H1N1流感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该流感一并纳入《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卫生部发言人毛群安在电话中表示,及时将该病毒纳入法定管理,是考虑到了国内虽未发现疑似病例,但出入境检疫机构和医疗结构可以依法进行检验,并可按照法定程序采取及时报告等措施。
虽为乙类传染病,但甲型H1N1流感将采取甲类传染病的控制措施。同属此类的乙类传染病还有非典、高致病性禽流感等。
对此,中国疾控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研究员刘起勇解释,甲类传染病确认程序繁杂,而突发传染病如需采取甲类传染病的控制措施,只需卫生行政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实施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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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三类传染病危害递减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其中甲类是后果严重、传染性最强的传染病,其它两类依次递减。
目前,甲类传染病包括鼠疫和霍乱。乙类包括非典、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20多种。丙类包括流感和手足口病等10余种。
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照甲类进行控制的乙类传染病,医疗机构需要在2小时内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疑似病人确诊前,需单独隔离治疗。
而乙类传染病则要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确诊和疑似病例须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
本报记者 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