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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政委女儿冒名读书续:罗彩霞或有2份档案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3日06:42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讯 据《每日新报》报道,12日,据记者了解,现任邵东县招考办主任申晓云曾亲口承认,罗彩霞是邵东唯一有两份档案的学生。

  5月6日,记者曾采访过现邵东招考办主任申晓云,他也告诉记者:“根据当地规定,如果学生复读,将在复读学校建立新档案,旧档案则放在招考办。”记者也从天津师范大学了解到,罗彩霞带到天津的档案确实只有复读时候的两张纸。而湖南省档案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所有的档案是会跟随学生一生的,一个人不可能存在两份档案。

  12日,记者还从罗彩霞处得到了她2004年档案袋的一组照片。照片显示的档案袋的正反两面,正面上方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密封条和考试院的印章,但值得注意的是,密封条的下方还有一层相同的密封条,说明当时此档案袋曾被人拆阅过一次。档案背面贴有2004年罗彩霞的高考志愿表,经罗彩霞证实,背面的签名是她本人的。

  另外档案袋的正面有罗彩霞2004年的准考证号、考生号、姓名、电话等资料,罗彩霞告诉记者,笔迹应该不是她本人的。但记者也询问了天津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档案管理的黄部长,她告诉记者:“档案袋封面的信息可以是本人填写,也可以是单位的人事部或相关档案人员填写。”

  申晓云曾向罗彩霞的父亲罗美成表示,出事之后他曾把罗彩霞的档案放在家中保存。12日,他向记者证实,曾和原招生办主任李学文一起在家中拆开过罗彩霞的档案。但众所周知,个人档案是不能保存在私人场所,更不能由非人事部、档案局等相关人员在私人场所拆阅的。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12日表示,2004年发生的湖南邵东考生王佳俊冒用同学罗彩霞身份上贵州师范大学案,是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性质十分恶劣。一经查明,将对教育系统违纪违规单位和人员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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