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5月21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1时30分报道,罗彩霞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一案,于5月15号正式立案,罗彩霞要求冒名顶替者她的高中同学等七名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3.52万元。
一共起诉七名被告
中国之声:下面我们连线一直跟踪报道的中央台记者介绍一下相关情况。这一次法院正式立案了,被罗彩霞立被被告的都是哪些单位和个人?
记者:罗彩霞在其民事起诉状中一共列出七名被告,第一被告是冒名顶替者,第二被告和第三被告是王佳俊的父母,第四被告是湖南省邵东县第一中学,第五被告是湖南省邵东县教育局,第六被告是贵州师范大学,第七被告是贵州市教育局,罗彩霞认为被告王佳俊在其父母的直接帮助下,以不正当的手段冒用了她的个人身份以及高考成绩就读于贵州师范大学,并且取得了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构成了对她姓名权和教育权的侵害,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其他的被告比如说高中阶段就读的学校,当地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王佳俊大学阶段就读的学校,以及负责审核王佳俊最后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毕业证书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都应该负有相应的责任,他们可能没有尽合理的审查义务,而且主观上存在过失。是不是存在主观故意还在进一步调查中。这些部门在主观上存在一些过失,对冒名顶替者实施侵害行为提供了帮助,所以,原告认为这些相关部门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精神抚慰金成争议焦点
中国之声:我们节目之前做了一系列的跟踪报道,广大听众对一系列的来龙去脉已经非常熟悉了。据你了解,罗彩霞这次提起起诉,她胜诉的机率有多大呢?
记者:我们从罗彩霞的代理律师那儿了解到其实罗彩霞的这次诉讼请求一共有四项,分别是判定王佳俊停止侵害原告的姓名权和受教育的权利,这个诉求我相信是很容易得到法院的支持的。就目前大家了解的情况,确实他已经侵害到了姓名权和受教育权,另外还有一些附带的赔偿要求,比如希望判定王佳俊赔偿经济损失35200元,这个数额是用于对她造成的一些经济上的损失,比如她复读了一年,其他的经济上的损失进行一个赔偿。还有一部分的赔偿是精神抚慰金,这个精神抚慰金也是她要求其他的被告承担一个连带的责任,并且赔礼道歉。大家关注的焦点集中在她的赔偿金额,一共是13.52万元,这个金额是否合理,法院是否支持。这部分法院将进一步认定。
记者:她的精神抚慰金可能又是大家争议的焦点,他是不是存在满天要价,他是不是应该得到这部分的补偿,他的代理律师说整个的案情并不复杂,整个来龙去脉已经非常清楚了。罗彩霞找到律师,希望起诉的时候双方已经协商好的,他们认为十万块钱的精神抚慰金参考以前的冒名顶替案件的原告索赔的金额并不高。因为之前发生过高考冒名顶替案件,原告的索赔了40元,最后赔偿了大约六七万块钱,他们考虑到一个时间的因素,很多年之前的判决结果,现在他觉得十万元并不多。这样的诉求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我们还是要看最后判决的结果。
贵州省教育厅:贵州师范大学在此次事件中并没有主观故意
中国之声:主要是赔偿数额还有待法院做进一步的认定。还有一个情况,贵州师范大学一直是媒体报道的热点,因为这位学院的院长帮助代领了录取通知书,而且可能动用了关系,降分录取了罗彩霞,这才使得冒名顶替能成功,对于贵州师大的调查有没有进一步的结果呢?
记者:我们刚刚得到消息,贵州省教育厅的纪检组组长杨文远,发表了一个对媒体的说明,他说贵州师范大学在此次事件中并没有主观故意,但客观上确实对罗彩霞本人造成了伤害,他们的一个认定就是贵州师范大学并无主观故意,教育厅将加强对录取通知书的发放管理。贵州省教育厅也立即成立了一个调查组展开了调查,罗彩霞事件中代领录取通知书的贵州师范大学老师肯定是违反了教育部发放录取通知的相关规定,这一点上是没有疑问的。他到底有没有动用关系在过程中降分录取罗彩霞,最后协助冒名顶替者进入学校 这个还有待与湖南方面对冒名顶替者王佳俊的父亲来确定是否存在其他的问题。
反思:冒名顶替事件频出 拷问招生体制
记者:无论腾昆雄老师是否存在其他的问题,包括罗彩霞事件冒出来之后,很多其他的事件也被媒体不断的报道,比如湖北、北京也出现冒名顶替的事件,我们回想这一系列的事件,这是暴露出了现行的招生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冒名顶替对我们来说简直就是一个天方夜谭的事情,不断的有媒体报道存在这样的一些案例,而且牵扯到多个部门,多种环节。所以,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反思一下,看似严密的层层把关的环节里,只要有一个环节没有做到位,这样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这样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冒名顶替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所以,我们也希望能够在今后的招生过程中,把层层把关的工作做到位,使罗彩霞的事情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