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外逃贪官:外国获重刑第一案

  本刊记者/赵晓秋

  本文背景:震惊业界的中国银行广东省开平支行的三任行长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侵吞4.82亿美元巨额公款潜 逃美国一案终于在大洋彼岸落下了帷幕。

  究竟多少中国贪官在国外“潜伏”

  媒体报道,潜逃美国多年的前中国银行两名高管许超凡和许国俊于美国当地时间2009年5月6日在拉斯维加斯联 邦法院以洗钱和共谋转移赃款等罪名分别被判处25年和22年有期徒刑,两人的妻子邝婉芳和余英怡也因犯有护照欺诈罪同 时被判8年徒刑。邝婉芳的兄弟邝华宝也被起诉,但仍在逃。

  此次判决中,法院还宣布对许超凡和许国俊等4人处以3年的“监控释放”(supervisedrelease ),即4人无论刑满释放或是提前出狱,均需在3年内继续受到管制。同时,法院还令4人归还中国4.82亿美元。

  这是在中国和广大第三世界的压力之下,美国法院首次对在美“避难”的中国贪官做出如此重的判决,也是中国外逃 贪官在外国获重刑的第一例。

  早在2001年新华社就报道说,中国有超过4000名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携带50多亿元人民币公款逃到国外 ,其中绝大多数是贪官。

  2008年8月,“二许”在美国被定有罪时,美国加州警方曾透露,中国反贪局和公安部向美方列出“中国贪官外 逃名单”中,1000多人榜上有名。

  此次,许超凡和许国俊在美国被判重刑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那么“二许”案会终结贪官外逃的美梦幻想?他们会在 哪里坐牢?他们带到美国的4.82亿美元的赃款能否成功追缴?中国对外逃贪官的追逃是否会有新的局面……

  针对上述问题,2009年5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诉讼研究院副院长杨宇冠教授接受了《法律与生活》半月刊的 专访。

  外逃也是死胡同

  《法律与生活》:近些年来,贪官外逃的案例并不鲜见,为什么此次中国银行广东省开平支行案的许超凡、许国俊案 取得了突破?

  杨宇冠:腐败问题已经引起世界各国的重视,近年来许多国家加强了腐败犯罪的打击力度。中国银行广东省开平支行 余振东、许超凡、徐国俊案件的处理是中美两国打击腐败犯罪的共同努力下取得的成果。根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腐败犯 罪应当受到各国的打击,因此其他贪官外逃案件也终将得到处理。

  《法律与生活》:资料显示,大量外国贪官污吏通过洗钱等途径,将资金源源不断输入美国等国家,表面上对这些国 家的经济“贡献”不小,因此这些政府对外逃贪官们也“视而不见”。虽然很多国家对本国外逃的贪官发出了“国际通缉令” ,但美国等国家的司法部门却以这些外逃贪官申请“政治庇护”为由不予合作,比如外逃加拿大的赖昌星。而在“二许案”中 ,许超凡、许国俊并没有采取同样的策略,您如何看待这种政治庇护?

  杨宇冠:腐败犯罪分子可能会以各种理由逃避法律惩处,可能会拖延一段时间。每个案件的案情不一样,犯罪分子找 的托辞也不一样,但最终都是不能得逞的。

  《法律与生活》:通过目前的信息,我们知道美国法院对许超凡、许国俊判决的刑期已经超出我国《刑法》有期徒刑 的最高量刑标准。这是否说明美国在惩治贪腐方面的法律比我国《刑法》要严厉?

  杨宇冠:此次许超凡被判处25年监禁,许国俊被判处22年监禁,是因为美国法律中监禁刑的刑期可以很长。而根 据中国《刑法》,有期徒刑的数罪并罚最高刑期不超过20年。这是各国刑罚体系不同,并不说明美国在惩治贪污方面的法律 比中国的法律更严厉。

  各国可以根据本国的国情决定对贪污腐败案件打击的力度。为了更有效地打击有关犯罪,应当采用比较严厉的处罚。

  能否讨回4.82亿美元

  《法律与生活》:许超凡、许国俊在美国获重刑,美国法院对他们判定的罪名多有“欺诈”二字?如果“二许”在中 国接受审判,会以什么罪名定罪?二者的罪名为何有如此不同?

  杨宇冠:此次“二许”在美国被判处的罪名有很多种,包括犯有谋取不义之财(这项罪名相当于中国《刑法》中的贪 污罪)、洗钱,向境外转移赃款、签证欺骗等罪行。如果“二许”在中国接受审判,应当根据中国现行《刑法》的罪名定罪, 即“二许”的罪名主要为贪污罪。

  《法律与生活》:此次,许超凡和许国俊的妻子邝婉芳和余英怡也因犯有护照欺诈罪被判8年徒刑。邝婉芳的兄弟邝 华宝也被起诉。您如何看待贪官贪腐中家属的参与问题?

  杨宇冠:如果贪官的家属参与犯罪(例如共同贪污、受贿、窝赃等),应当得到相应的处罚。

  《法律与生活》:美国法院除了判处许超凡等4被告相应的有期徒刑外,还要求他们返还或赔偿中国银行的4.82 亿美元的损失。那么,这笔巨款会因此而追缴回来吗?

  杨宇冠:中国银行是这次犯罪的受害者,可以要求返还赃款。通过两国有关部门的协商,我相信,这些钱可以追缴回 国。

  外逃贪官将受严厉打击

  《法律与生活》:2004年4月,中国银行开平支行案的另一重要罪犯余振东被美国警方移交给中方,成为中美建 交以来首例经过美国严格法律程序、并由美方押送至中国的重大经济犯罪嫌疑犯。这次,许超凡、许国俊会像余振东一样回到 中国坐牢吗?

  杨宇冠:“二许”因为犯有谋取不义之财、冼钱,向境外转移赃款,签证欺骗等罪行,许超凡被美国被判处25年监 禁,许国俊被判处22年监禁。因为他们主要罪行的发生地在中国,所以也违反了中国法律,根据我国《刑法》的精神,中国 司法机构对他们也有管辖权。

  因此,中国有权对他们再次审判。可以是在他们美国服刑之后,也可以是在服刑期间通过中美司法协助管道送回中国 接受审判和处罚。

  《法律与生活》:“二许”在美国分别被判处重刑,对于我们对外逃贪官的追逃有什么意义?

  杨宇冠:此次“二许”在美国获重刑的消息告诉我们,《联合国反腐败条约》已经生效、打击腐败犯罪受到各国重视 。同时,我国与其他国家的司法协助逐渐增多,各种形式的国际司法合作也在增多,外逃贪官将得到严厉打击。这次审判的意 义之一是对贪官们是一次警示,从而可以遏制贪官外逃的想法。?

已有_COUNT_条评论我要评论

Powered By Google

相关专题 法律与生活

相关链接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