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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深圳改革遇阻看行政体制变革之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03日11:58  观察与思考

  -江苏南京陆高峰

  国内的行政体制改革之难说穿了是利益重新分配之难与传统权力文化观念改变之难。

  5月底,《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对外发布。此次深圳的综合配套改革突破口,侧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联 系6年前中编办在此搞的“行政三分制”试点,中央对于这个屡创神奇的年轻城市,显然有着更多期待。只不过,6年前的改 革动议在高调宣布后再无下文,相关改革黯然终场。(6月22日《京华时报》

  深圳所谓的“行政三分制”改革“就是在政府部门内部把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分开”。据报道,改革的最初萌芽 可以追溯到9年前。政府如何“入世”,成为当年中编办选择深圳进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直接动因。然而,2003年 深圳市一度试图推行的“行政三分制”却由于各种阻力只好黯然终场。应该说,深圳的“行政三分制”改革与党的十七大报告 中提出的“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的要求相一致的,也是符合中央提出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高效、廉洁型政府发展方向的。然而,就是在深 圳这样改革开放最前沿的地方,“行政三分制”改革的设想还是在6年前高调宣布后“黯然终场”了。可以说,深圳行政体制 改革的一度遇阻搁浅,是我国整体行政体制改革艰难的一个缩影。

  改革必然涉及到利益的重新分配,而行政体制改革更是直接涉及到相关部门和官员权力的重新分配。在我们这个有着 浓厚权力文化传统的地方,行政体制改革之难是可想而知的。因此,在深圳最初准备实行决策部门集中的时候,便出现了“有 的主管领导直接就说,我这三个部门不能动”的尴尬局面。在每个官员每个部门只考虑自己和部门利益的情况下,本来应该精 简的机构却在相互扯皮中越减越多。其中玄机与英国历史学家柏金森总结出的“柏金森定律”何其相似。对于那些喜欢一呼百 应、从属众多的官员,自然不愿意为改革牺牲自己权力、权威上的利益。

  改革同样是一个综合推进的过程,行政体制的改革因为会触及到根本性的利益更需要改革大环境的配套。由于缺少自 上而下的推动和大环境的配套,一些地方试行的行政体制改革无不出现改革、停滞或者反弹的现象。除了深圳改革的遇阻,在 湖北随州市2000年就开始试行的大部门制探索,同样没有成功。在上级部门和同级部门没有精简的情况下,工作和交流中 上下对口、平级对等接口,以及相互攀比等官场规则和文化中,局部的部门改革很容易被“大流”所冲散。这也是行政体制改 革必须在局部试行之后,需要迅速及时的整体改革配套和自上而下推行的原因。否则,遇阻搁浅与反弹是必然的。

  国内的行政体制改革之难说穿了是利益重新分配之难与传统权力文化观念改变之难,这需要政府在整体上持续强力的 推动,也需要局部涉及的官员和部门的自觉与自律。精简、高效、廉洁是行政体制改革的方向,我们对新一轮深圳市以行政体 制改革为重点的综合配套改革充满期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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