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电话被打爆”背后的民意诉求
■张东阳
6月22日,检察机关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09”正式开通第一天,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来电“火爆”。截至当日下午5点,共接入1774个呼入电话,其中属检察机关管辖的占20%有余。就在举报电话持续一天“火爆”的同时,高检院举报网站也因访问量过大而相继出现瘫痪。
检察机关全国统一举报电话开通第一天,电话被打爆,随后网站被“挤瘫”,当然与此前及当天媒体与相关部门的广泛宣传有关,也由于相关部门对此工作的相关“预估”不够充分。但更重要的,却是来自基层的群众的举报热情,或者说,是群众对于公务渎职、失职、不作为等种种违法违规行为不满意或心存怨气,因而才会有着如此强烈的民意诉求和“举报冲动”。
近些年来,群众举报已经成为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最要线索。资料显示,2003年至2008年,全国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线索有80%正是来自群众举报,而且,这里面还有相当大的比例是大案要案。比如,受贿高达649万元的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首先就来自群众举报。而在地方也有不少这样的巨贪“现形”来自群众举报,比如在重庆,群众曾举报出一起挪用公款涉案金额上亿元的案子。看似“不起眼”的群众举报,就有可能一次涉及一连串腐败官员,涉及国家资产高达百万、千万甚至是上亿元。在这些举报中,贪官们得到了应有的法律严惩,也震慑了无数腐败官员,教育着无数“潜在的”腐败官员,肃清着官场秩序,促进着廉政建设,保障了群众监督,促进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密切联系了群众,有效保障了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安全,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然而,与群众举报如此大的重要意义相比,由于我国相关举报法规的不够完善和严格,至关重要的“事前保护”“近乎为零”,不少举报人屡屡遭遇打击报复,工作不保、无处躲藏甚至是包括一家人在内的人身威胁和伤害,极大地挫伤了举报人的举报热情。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计,全国每年发生的举报人致残、致死案件,从上世纪90年代每年不足500件,上升到现在的每年1200多件!这样的情况会对多少有举报要求的人产生负作用,的确是难以估量的。正是由于这一原因,目前,融最大的隐蔽性及最直接的互动功能为一体的网上举报每年增幅高达两成。
如果说,群众举报只是群众对于包括职务犯罪在内的公务行为履行了监督举报职能的话,那么,能否最大程度地保障举报人的人身安全及如何最大力度地处理举报线索,则考验着纪检检察部门的行政能力。举报人出于义愤甚至是其他原因做出举报行动后,最大的期待就是能够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基础上,看到被举报人尽快被依法严惩。这一方面,显然正是相关部门所应尽最大程度努力的。否则,举报人的举报热情必然大打折扣。而通过一定方式及时、不断地向举报人反馈举报线索的处理情况,是这项工作赢得群众举报热情的第一步。
举报电话被打爆、网站被“挤瘫”,固然说明了我国目前职务犯罪尤其是官员腐败形势的严峻,但同时还表明了群众的民主和法制意识在不断增强,因而有着强烈的民意诉求,有着必欲先除掉贪官而后快的正义之气。面对着这一良好的反腐形势,相关部门不妨加大对举报工作的宣传力度,尽可能畅通各种举报渠道,让一个个越来越隐蔽的贪官在广大人民的“雪亮的眼睛”中一一现出原形,进而受到法律严惩。这才是公众最希望看到的,才是国家之大幸,民族之大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