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陈水扁家族弊案专题 > 正文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陈水扁女婿赵建铭代言脐带血广告第三笔漏税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1日下午开庭,负责报税而被认定漏税的陈幸妤未出庭。
此次陈漏报的是2004年度的代言费744万余元(新台币,下同),补征税额241万余元,罚锾142万余元。前两笔漏税案,赵建铭、陈幸妤均败诉。
此前,陈幸妤、赵建铭夫妇漏报脐带血代言费行政诉讼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6日上午宣判,裁定原告之诉驳回,即赵建铭夫妇提出的行政诉讼不被行政法院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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