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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将于9月11日宣判陈水扁弊案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4日13:56  人民网

  人民网7月24日电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龙潭购地案,今天就前“科管局长”李界木部分进行言词辩论。合议庭在庭讯后,审判长蔡守训谕知全案将于9月11日下午4时宣判。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方法院审理陈水扁等人涉及“机要费”案、竹科龙潭购地案、南港展览馆案、洗钱案,以及特侦组追加起诉的前中信金副董事长辜仲谅,与前 101董事长陈敏熏的给款案,本周已进入尾声。

  合议庭上午首先进行李界木涉案部分的言词辩论程序。公诉检察官认为,李界木在侦查中与审理时供述不一,与陈水扁及夫人吴淑珍、友人蔡铭哲有犯意联络,利用职务上行为收贿;李界木在辩论时坦承收受款项,盼法官给予缓刑。

  经过3个小时言词辩论后,审判长蔡守训在中午12时20分许谕知全案将于9月11日下午4时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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