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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淑珍自称一手造成伪证案 痛哭为子女求情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14日08:58  台海网

  台海网8月14日讯陈水扁妻子吴淑珍昨天出庭伪证案时,哭求法官给子女、女婿从轻量刑,自己愿接受最严厉的刑责。因陈水扁案所衍生的“伪证案”,合议庭订9月1日下午4时宣判。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方法院审理陈水扁案所衍生的“伪证案”,昨天传讯吴淑珍、陈水扁家子女陈致中、陈幸妤、女婿赵建铭、前台北101董事长陈敏薰等人开庭。台北地检署日前依教唆伪证起诉吴淑珍,依伪证罪起诉另4名被告。

  吴淑珍、陈致中、陈幸妤、赵建铭昨天均坦承犯行,对证据也都没有意见,庭讯过程顺利。较意外的是,吴淑珍说2006年她向“查黑中心”说谎,因怕虚假证词被拆穿,才要子女与女婿配合做伪证,但审判长陈兴邦调查,当时“查黑中心”根本是以被告身份讯问吴淑珍,依法被告无伪证问题,其实根本就不需要教唆子女伪证。

  吴淑珍在庭讯结束前最后一次表示意见时落泪表示,“伪证案”是她一手造成,很后悔因自己对法律不了解,而连累到子女与女婿,法官要判她什么罪都没有意见,因为连她都无法原谅自己。

  吴淑珍说,这几年来她饱受精神折磨,都要以药物控制自己的精神,她以母亲立场恳求法官让3个年轻人有贡献社会的机会,律师也为陈幸妤姐弟、赵建铭请求缓刑。

  此外,陈致中因涉“洗钱案”与伪证罪两案来不及并案审理,若9月1日“伪证案”陈致中被判缓刑,则9月11日才要宣判的洗钱罪,可能就没法获缓刑,审判长提醒陈致中委任律师叶大慧应注意。叶大慧则请求陈兴邦能给予免刑就免刑,不能免刑给缓刑,实务上的问题他再解决。

  至于同为本案被告的陈敏薰则认为自己没有犯罪,也不承认起诉书所载的犯罪事实,合议庭谕知陈敏薰先行退庭,另于27日9时30分再开准备庭,是否一并9月1日宣判,合议庭将再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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