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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另案告发陈水扁子女涉及贪污罪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01日17:3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9月1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台北地方法院1日下午4时对陈水扁家族成员涉伪证案进行宣判,陈水扁夫人吴淑珍及儿子陈致中、女儿陈幸妤、女婿赵建铭、前台北101董事长陈敏熏等人伪证案,分别判决6个月到1年6个月不等刑期,无人获缓刑。此外,北院另案告发陈致中、陈幸妤涉及贪污罪。

  陈敏熏遭判1年6个月,扁家成员因都认罪获得减刑,吴淑珍判刑两年、减刑为1年,陈致中、陈幸妤、赵建铭3人判决1年、减刑为6个月,全案均可上诉。由于陈致中、陈幸妤两人核销发票金额高于机要费,北院另案告发两人涉及贪污罪,此外,陈幸妤限制出境亦未解除。

  此前,“查黑中心”在2006年间侦办机要费案,发现吴淑珍搜集子女陈幸妤、陈致中与女婿赵建铭消费的发票不实核销,传唤3人作证,吴淑珍被控先于官邸教唆3人向检方虚伪证称发票是代父母购物馈赠或代父宴客所取得,属于公务支出项目,3人也依照母亲的指示证述。陈敏熏则是去年在特侦组侦讯时表示去过官邸向吴淑珍争取大华证券董事长职位,今年4月2日到法院作证时,却改口说从未向吴淑珍提及此事,证词明显与侦查笔录不符。

  检方在7月17日将5人起诉,除了吴淑珍是教唆伪证罪,其余4人均为伪证罪起诉,但是检方对扁家4人并未具体求刑,并请求法官减轻其刑,反倒是陈敏熏在传讯时否认作伪证,检察官在起诉书中未对她有所宽容。

  台北地方法院8月13日传讯吴淑珍、陈致中、陈幸妤、赵建铭及陈敏熏等人开庭,吴淑珍强调伪证案是她一手造成,很后悔因自己对法律不了解,连累到子女、女婿,法官要判她什么罪都没有意见,因为“连她都无法原谅自己”,她说,这几年来她饱受精神折磨,都要以药物控制自己的精神,她以母亲立场恳求法官让3个年轻人有贡献社会的机会,律师也为陈幸妤姐弟、赵建铭请求缓刑。

  陈敏熏在8月27日辩论终结时,法官劝她认罪减轻刑责,陈敏熏则是在庭上大发牢骚,对当年开发金之争败阵激动的说,“都是一群男人欺负我,我就是不爽啊!这是女人的尊严”,让旁听媒体见识她娇嗔又强悍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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