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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称陈水扁最高可能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03日10:40   东南新闻网

  前日宣判的伪证案只是扁家所涉案件之一,9月11日下午4时还将迎来机要费、洗钱、龙潭购地、南港展馆等4大弊案的“世纪审判”。

  若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等3项重罪都罪名成立(这是最可能的结果),依台湾“一罪一罚”原则,陈水扁最轻刑期也要至少10年以上,最多30年或无期徒刑。陈水扁一审宣判在即,昨日又传出陈水扁专机运钞4000万美元到帕劳,洗钱金额高达14亿新台币。消息人士指出,美国与帕劳(帛琉)协议安置10余名“东突”成员时,曾透露2006年9月陈水扁”出访“帕劳时,当地的帕劳国家发展银行突然有4000万美元现钞存入,再分批汇到美国,引起帕劳高层注意,美国相关单位怀疑台湾有人洗钱,却未引起台湾特侦组追查。

  更多案外案找上陈水扁

  扁家4大案下星期宣判,但更多案外案找上陈水扁,包括前一天才宣判的伪证案,合议庭怀疑3年前,陈瑞仁检察官讯问陈水扁时,对于机要费案中,出现儿女的发票,他曾经回答,是托他们买礼物送人,法官怀疑,陈水扁也教唆子女作伪证,要求检方追查。面对官司可能接踵而来,陈水扁人在看守所内,也耳闻吴淑珍遭判刑,昨日上午和前“行政院长”会面,但陈水扁情绪没有太大波动,似乎早在预料之中。

  有人爆料说,陈水扁在2006年9月初,陈水扁率团二度出访南太平洋岛国帕劳,参加第一届台湾与太平洋“友邦”“元首”高峰会议,传出曾秘密进行洗钱活动,利用“空军一号”运钞出岛,疑似把4000万美金存到帛琉国家发展银行,接着又把钱汇到美国,将近新台币14亿,特侦组否认接获这项情资,但透露有其他单位在调查中。

  今年2月,帕劳总统来台访问,曾被民众问“陈水扁有没有把钱藏在帛琉?”当时“立委”点名陈水扁利用“空军一号”把500万美金,相当于新台币1.7亿,存放在帛琉的银行。但帕劳并非艾格蒙联盟国际组织成员,因此洗钱防制的艾格蒙联盟无从得知其中内情,也无法提供我“调查局”相关情资。

  美国政府透露帕劳洗钱行动

  消息人士说,这件事本来可能就此云淡风轻,但直到最近半年,美国政府为了安置被关在古巴关达那摩湾(GuantanamoBay)美军基地的“东突”10余人时,突然向帕劳相关单位透露2006年9月间,帕劳当地银行曾出现洗钱的可疑行动。

  熟悉帕劳政府高层的侨界人士透露,美方与帕劳协议安置这批东突成员时,除提供多项援助外,还向帕劳政府高层指出,帕劳当地的“国家”发展银行在2006年9月间,有异常资金流动,当时突然有4千万美元存入银行,然后陆续分批转汇到美国等地,让美方觉得非常可疑,怀疑与国际恐怖行动有关。

  初步了解,这笔4千万美元是以现钞存入银行,以帕劳当地情形,几乎不可能有如此财力人士。帕劳政府了解后发现,期间只有陈水扁到当地进行4天3夜的访问,加上之前有专机运美钞的传言,更让人怀疑美方所指的洗钱活动与扁有关。

  帕劳侨界人士说,扁运钞到帕劳的风声传出后,台湾“外交”单位或负责侦办的特侦组,及职司国际互助的台湾司法单位,未和帕劳相关的外交或司法单位联系,令人十分不解。

  一审宣判在即扁再挺“台独”

  扁“9·11”一审宣判在即,陈水扁借《蓬莱岛杂志》即将复刊搞小动作。将出任杂志荣誉社长的陈水扁发公开信,再次提出所谓“台独建国”主张,并批评马英九的两岸路线。由陈水扁担任名誉社长的《蓬莱岛杂志.net》将在9月9日网路复刊,清楚定位为“运动战报”、不是普通媒体。扁要以此为发声管道,“台独企图”不减当年。

  只是,被许多绿营支持者视为一手摧毁“台独”的陈水扁,如何在狱中达成不可能的目标?

  说得明白些,陈水扁或挺扁群众想透过网路持续发出“不可能的任务”,意图重新拉回“台独”死忠支持者的忠诚,藉由彼此取暖,为陈水扁官司呐喊。

  前瞻

  法官下手不轻最高判无期

  但是,律师出身的陈水扁真能如愿幸运脱困吗?“陈水扁不可能无罪脱身”,这是与熟悉主审法官蔡守训的台湾法律界人士的一致看法,连民进党也对陈水扁被判无罪不抱任何奢望。蔡守训从释放陈水扁的法官周占春手上接手扁案后,在社会强大关注下,首先裁定收押陈水扁,后又3度延长收押期。与蔡守训法官有交手经验的马英九特别费案辩护律师宋耀明更说,“蔡守训下手不会轻”。

  此外,陈水扁在收押期间多次绝食、装病,企图利用各种方法避免收押,还藉艚蛹访客机会,策动民进党主席蔡英文发动群众声援他,这是意图妨害司法,陈水扁错估形势,“这是双面刃,一面割别人,一面反伤自己”,万律法律事务所庄秀铭律师说,“这是陈水扁诉讼策略的最大错误”。

  既然陈水扁被判无罪的可能性甚微,接下来人们关心的就是“陈水扁会被判多少年?”特侦组是以机要费案的“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侵占公款罪”,龙潭购地案的“职务上收贿罪”,洗钱案的“洗钱罪”起诉。这些罪名最高罚则,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可判7至30年,侵占公款罪是10年至无期徒刑,职务上收贿罪为7至30年,洗钱罪则为最高5年,因此,陈水扁最重可被判无期徒刑。

  若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等3项重罪都罪名成立(这是最可能的结果),依台湾“一罪一罚”原则,陈水扁最轻刑期也要至少10年以上,最多30年或无期徒刑。不过,宋耀明及庄秀铭律师认为,司法实务上,一般公务员若是侵占公款或利用职务诈取财物,法官都会从重量刑,陈水扁是”总统“犯罪,不从重量刑无法向社会交代。虽然无法事先预测陈水扁的刑期,不过,20年至30年刑期应是最可能的结果。不论一审宣判是无期徒刑还是判监20年,以陈水扁现年60岁来算,出狱时都将垂垂老矣。

  链接

  吴淑珍不能自理生活

  如何执行刑期成难题

  陈水扁夫人吴淑珍,因为教唆伪证被判刑两年,减刑为一年。未来如果判决有罪定谳,以吴淑珍目前的身体状况,监狱可以拒绝收监;届时要在哪里服刑、如何执行刑期?成为扁家四大弊案宣判前,另一个待解决的课题。

  台湾的监狱行刑法规定,受刑人入监时,须进行健康检查,但同项第四款则明文规定“衰老、残废,不能自理生活者,应拒绝收监。”吴淑珍因车祸下半身瘫痪多年,以她的状况,在不能自理生活下,符合前述拒绝收监规定。未来扁家弊案如果判决有罪定谳,在入监服刑是接受法律制裁下,如果硬要吴淑珍坐牢,反而狱方得安排更多人照顾她,失去刑罚的意义。

  法界人士指出,不能自理生活的受刑人,还是可送交医院或适当的处所执行刑期。基于未雨绸缪,检察机关应及早正视,不待吴淑珍判刑确定后,才要研议如何执行的问题。

  检方将核准扁儿女

  以社会劳动代服刑

  赵建铭、陈幸妤夫妇及陈致中因伪证罪被判刑六月,虽不能易科罚金,但可以易服社会劳动。检方表示,未来原则上会核准赵建铭、陈幸妤声请义诊替代服刑,但法律劳务暂不需要,因此陈致中可能被安排清洁居住小区。

  法界人士分析,陈致中另涉扁家洗钱案,赵建铭还被控内线交易,既然他们对伪证案选择认罪,最好的因应之道是尽速运行完毕;否则如果洗钱案、内线交易案被判徒刑确定,将失去以社会劳动替换入监的机会。

  台北地检署运行科主任检察官刘承武表示,受刑人所声请社会劳动项目必须符合公益,替弱势族群义诊可视为公益,只要有慈善团体或公立医院提出需求,陈幸妤和赵建铭又符合这种专业,检察官原则上不会不准,甚至可安排两人到监所看诊。

  有法律专长的陈致中部分,刘承武认为电话律师看起来暂不需要,因为公家机关有法律人员,而且法律谘商意见正确与否难以判断,安排这种社会劳务风险太高,实在想不到法律谘商属于那种公益事项。

  至于台开内线交易案及机要费案,会不会影响赵建铭、陈幸妤姊弟声请易服劳动?刘承武说,依无罪推定原则,只要赵建铭等人伪证案定谳时,其它案件尚在侦审,就不应该认定是累犯;符合声请易服社会劳动,检方不会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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