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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家4大案一审宣判 陈水扁夫妇儿子儿媳均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11日16:43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9月11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陈水扁家4大弊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一审宣判。陈水扁、吴淑珍夫妇均被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陈水扁子媳陈致中、黄睿靓分别遭判刑2年6月、1年8月,没有缓刑。全案可上诉。

  法官并判决陈水扁并科罚金新台币2亿元、吴淑珍3亿元。

  台“特侦组”于去年12月起诉公务机要费、龙潭购地、南港展览馆、洗钱等4案,今年5月再追加起诉陈水扁夫妇向前中信金副董事长辜仲谅索款,以及前101董事长陈敏熏行贿扁家图取得大华证券董事长一职。

  根据特侦组起诉书,扁家4大案共有14名被告。陈水扁被控在公务费案、龙潭购地案以及追加起诉部分涉贪污、洗钱;吴淑珍则比陈水扁再多一项南港展览馆案涉贪污。陈致中、黄睿靓则被控为父母洗钱。(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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