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1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一审宣判扁家4大案。检方人士指出,包括企业给款扁家案、“机密外交”款遭诈领等后续案件也已近尾声,近期将第3波起诉,但二次金改案部分仍需时间调查。
特侦组侦办扁案,去年12月12日起诉包括机要费、南港展览馆、龙潭购地、洗钱等4案,是为第一波;今年5月追加起诉扁珍向前中信副董事长辜仲谅索贿,以及前101董事长陈敏熏给扁珍1000万元,取得大华证券董事长一职,是为第2波。台北地院一审就前2波起诉案,判处陈水扁、吴淑珍夫妇无期徒刑。
检方人士表示,目前特侦组侦办中、与陈水扁相关的案件,尚有“机密外交”款遭诈领、企业给款扁家、二次金改等案。其中,二次金改案的案情、牵涉人员及法令复杂,检察官仍须厘清。
企业给款部分,特侦组追查扁家存放在国泰世华银行新台币近8亿元的款项来源,包括元大集团疑行贿2亿元,以及其它企业给付扁家的款项。检察官正厘清扁家有无构成“违背职务收贿罪”或“不违背职务收贿罪”,若认定为后者,行贿的企业将不涉刑事犯罪。
前元大金控营运长马维辰、前总经理马维建及前开发金控总经理辜仲莹、前兆丰金控董事长郑深池因涉嫌协助扁家洗钱,已被特侦组列为被告。而辜仲莹、郑深池所涉的开发金并购金鼎证及中信金插旗兆丰金等案,检方仍再侦办中。
另外,滞美不归的前新光医院副院长黄芳彦,被控涉嫌协助扁家藏匿珠宝及洗钱,特侦组3月间将他列为被告,且发布通缉,并未列入下波侦结范围。
“机密外交”部分,特侦组查出陈水扁涉侵占“机密外交”款项共计30余万美元,已被列为贪污被告;前“国安会”秘书长邱义仁也涉侵占“安亚项目”款项案,遭列被告。
陈水扁案起诉与一审宣判结果 | ||||
涉及案件 | 起诉罪名 | 求刑 | 一审宣判 | |
陈水扁 |
机要费案 龙潭购地案 洗钱案 |
侵占公有财物 利用职务诈财 伪造文书 收贿 洗钱 |
最严厉制裁 |
无期徒刑 罚金2亿(新台币,下同) 褫夺公权终身 |
陈水扁夫人 吴淑珍 |
机要费案 龙潭购地案 南港展馆案 洗钱案 |
侵占公有财物 利用职务诈财 伪造文书 收赂泄密 洗钱 |
从重量刑 |
无期徒刑 罚金3亿 褫夺公权终身 |
扁珍之子 陈致中 |
洗钱案 | 洗钱 | 从重量刑 |
判2年6个月 罚金1.5亿 |
扁珍之媳 黄睿靓 |
洗钱案 | 洗钱 | 从重量刑 |
判1年8个月 缓刑5年 罚金2亿 |
“总统府”前秘书长 马永成 |
机要费案 |
侵占公有财物 利用职务诈财 伪造文书 |
减轻或免刑 |
判20年 褫夺公权10年 |
陈水扁办公室前主任 林德训 |
机要费案 |
侵占公有财物 利用职务诈财 伪造文书 |
减轻或免刑 |
判16年 褫夺公权8年 |
陈水扁办公室前出纳 陈镇慧 |
机要费案 |
侵占公有财物 利用职务诈财 伪造文书 |
免刑 | 免刑 |
吴淑珍兄 吴景茂 |
洗钱案 | 洗钱 | 减轻或免刑 |
判2年 缓刑5年 罚金300万 |
吴淑珍嫂 陈俊英 |
洗钱案 | 洗钱 | 减轻或免刑 |
判2年 缓刑5年 罚金300万 |
吴淑珍同学 蔡美利 |
洗钱案 | 洗钱 | 减轻或免刑 | -- |
蔡美利弟弟 蔡铭杰 |
龙潭购地案 洗钱案 |
收贿 洗钱 |
减轻或免刑 |
判2年 褫夺公权1年 缓刑5年 罚金1000万元 |
蔡美利弟弟 蔡铭哲 |
龙潭购地案 南港展览馆案 洗钱案 |
收贿 洗钱 |
减轻或免刑 |
判2年 褫夺公权1年 缓刑5年 罚金300万元 |
力麒负责人 郭铨庆 |
洗钱案 | 洗钱 | 减轻或免刑 |
3个月减为 6个月 褫夺公权1年 |
竹科管理局前局长 李界木 |
龙潭购地案 | 收赂 | 减轻或免刑 |
判6年 褫夺公权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