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11日电 贵州省六盘水市退休工人杨宗发是一起重大弑母冤案的受害者。经历了从无期徒刑到无罪撤案两个天壤之别的司法裁决,他最终和4位受冤屈的家人共获65万元国家赔偿。这起国家赔偿案,以及后来几起命案的纠正,不仅使错案中的当事人以国家赔偿方式得到救济,也彰显了司法系统“有错必纠”的法治精神。而这种救济的来源和保证--国家赔偿法也正在进一步的修正与完善中。
全国人大常委会已把精神赔偿纳入国家赔偿范围,最近还拟规定判决宣告无罪的被拘留逮捕者可获国家赔偿。
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滴水可以折射阳光,一个关系个体百姓的事件可以推动国家法律出台。在党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推动下,我国有了越来越多保障人权的法律。”
人民权利:执政党治国理政的重要理念
望着260亩绿色的甘草,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寺堡开发区红海村民冯自学心里乐开了花。去年首批收获的200多亩甘草让他一下子赚了70多万元。他买房又添了车。今年就等秋后从“甘草银行”取回明年的大笔投资。
冯自学8年前从西部最贫穷干旱的地区之一——宁夏同心县搬迁到红寺堡。从1995年起,中央和地方政府陆续投资30多亿元建设水利、电力、通信、交通等基础设施,把30多万宁夏贫困山区的人口先后迁到这里。
这是党和政府为保障贫困地区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而采取的重大措施之一。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院长程恩富说,如果没有充分实现公民的生存权、发展权,其他的公民权利就只能是建筑在沙滩之上。中国用有限的耕地和资源养活了十几亿人,让亿万人过上小康生活,这是最大的成就。
中国共产党的立党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建党之初就提出“争人权、争自由”的口号。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抗日根据地颁布实施的《施政纲领》里都有专门条款明确规定保障人权。新中国成立初期及以后的一段时间,虽然在政治上没有使用“人权”这个概念,但在《共同纲领》里规定了保障“人民权利”的条款。1954年制定的第一部宪法和此后颁布实施的三部宪法,都设立专章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董云虎说,党领导人民所进行的社会主义实践,都是围绕政治上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经济上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展开的,“这是事实上的社会主义人权实践”。
党和政府一直全力推动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人权发展。新中国成立以来,共扫除文盲2.03亿人,先后14次获得联合国扫盲奖。今年年底基本医疗保障将覆盖12亿人。到2020年,农民60岁以后都将享受到国家普惠式的养老金。
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中央党校原副校长李君如说,去年史无前例的汶川地震大救援,集中体现了中国社会人权观念的巨大进步。灾难发生后,党和政府迅速调动举国之力投入救灾、抢救生命,就是“以人为本”的新时代人权观集中而生动的体现。
万鄂湘说,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一直把人民的权利放在心中,并在实践中不断清晰深化人权的内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必须坚决保障,任何人不得侵犯。人权事业获得了新的历史起点;1982年宪法全面确认公民享有的各类权利,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公民基本权利体系进行重构;1990年行政诉讼法实施,“民告官”制度建立;1991年发布首份人权白皮书,第一次在政治上使用人权概念,提出享有充分的人权是人类长期追求的崇高理想。人权的政治概念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得以确立。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目的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人权成为执政党治国理政的重要理念;2004年人权入宪,使尊重和保护人权成为宪法原则和国家义务,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新的里程碑;十七大报告提出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尊重和保障人权”在党的十七大首次写入党章。今年4月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宣布了今后两年国家人权行动目标和措施,揭开了我国人权发展新的一页。
两次“人权大解放”:推动人权保障相关法律的建设
重庆的小学教师文静在长达5年的时间里受到所在学校校长的各种骚扰,她来北京找公益律师帮她打官司。替她打官司的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主任郭建梅说:“这样的当事人出现表明,维护自身尊严的人权观念正在深入人心。”
这个案件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当时正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禁止对妇女进行性骚扰。北京拟立法禁止用手机给女性发“黄段子”等5种性骚扰行为。这是百姓观念变化推动保障人权相关法律建设的一个例子。
李君如认为,新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经历了两次“大解放”。
他说,1949年10月成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实现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人权大解放。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倡民族平等团结、建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从制度上保证了人权的实现;婚姻法、土地改革法、工会法、劳动保险条例等旨在保障人权的法律法规也应运而生,中国人的人权逐步从纲领上的要求变为活生生的现实。
改革开放以来的30年,实现了中国历史上第二次人权大解放。执政党已明确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的根本理念和重要任务,保障人权的法律也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完善。
截至今年3月,我国生效法律已达231部,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600多件,为百姓的各方面人权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作为一线律师,郭建梅见证了30年来中国立法大发展。她说,仅就她最熟悉的妇女权益保护领域,中国已形成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婚姻法等100余件法律法规在内的一整套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目前,全国人大代表中女性占20%以上。女性就业比重从新中国成立初的7.5%增加到45%,高于世界平均水平。
1992年,武汉大学成立了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这是我国首个民间法律援助机构。1994年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建立,2003年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保障百姓人权的法律援助机构由点到面,自下而上“遍地开花”。
百姓不断争取的“小”权利的保护正越来越多体现出国家人权事业的发展。从2001年齐玉苓被“顶替”上大学,受教育权被侵犯案的胜诉到不久前曝光的湖南考生王佳俊冒用同学罗彩霞身份上大学案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越来越多的公民权利通过国家法律法规体现在当事人身上。
2003年3月,在广东打工的大学毕业生孙志刚因未带身份证,在收容所被殴打致死事件,直接促成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
万鄂湘说,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从“收容遣送”向“救助”转变,既是中国依法治国进程中的一个重大标志性事件,也是“以人为本”的发展观的鲜明体现。
经济社会文化同步发展:让公民实现更多梦想
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22岁的泽旺多吉将在人民大会堂参加大型音乐舞蹈史诗《复兴之路》的演出,演唱藏族歌曲《在那东山顶上》。
泽旺多吉是解放军艺术学院学生,也是家里出的第一个大学生。去年获中央电视台青歌赛民族唱法银奖后,他开始出现在首都舞台和央视屏幕上。这位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洲的藏族“农家娃”,儿时放学后一边要喂猪喂牛一边唱歌,中学毕业后一边打工一边学音乐,几年来用“三级跳”不断实现自己美好的梦想--到北京上艺术院校、到央视比赛获奖、在祖国60华诞前夕在人民大会堂歌唱。
泽旺多吉5岁时头次见到黑白电视,那时要看好的电视节目,不仅要走路到乡上,还要让专人轮流用手扶着木杆上架的天线,免得山风刮得天线摇晃,屏幕出“雪花”。现在父母经常从家里的电视上追踪他的身影,而且看的是彩色电视。
2000年以来,通过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开展“兴边富民”等行动,国家累计投入1万多亿元建成包括青藏铁路等70项重点工程,有力促进了民族地区发展。
24岁的盲人按摩师刘进友来自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农村,在北京石景山区一家盲人按摩院工作快3年了。石景山区残联8月底请足疗专家给他们免费培训了7天。虽然先前在河北一个学校专门学了两年按摩,但有了实践再去听课,“印象深,收获大。”他说。
我国有8300多万残疾人。国家制定了残疾人保障法等30多部法律法规,保障了残疾人在康复、就业、社会保障、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等各方面的权利。近20年来,政府通过扶贫开发帮助1000万农村残疾人解决了温饱问题,为1500万人提供康复服务。残疾人教育、就业状况等都取得较大改善。
由温饱到小康的两次历史性跨越,逐步形成了以经济快速发展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并以社会全面进步促进人权大发展的格局和态势。
百姓生活在满足衣、食、住的需求后,出行半径已从国内延伸到全球。
近年来,随着我国公民出入境人数和频率的增加,市民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时间越来越短,手续越来越简便,家住北京石景山的刘建华深有体会。
经常去美国探亲的刘先生先后办理过三本护照。“最早一本等了4个多月,平常要14个工作日,这次办加急件才用了5个工作日。”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表示,管理处1983年成立当年受理出入境证件申请仅为2759件。20多年里,出入境管理处受理量增长了100倍,办理手续的地点也从1个增加到18个。现在北京18个区县公安局都可受理这项业务。
“四个民主”和“四项权利”:确保公民政治权利得到实现
42岁的陈明没有想到,他因竞选“小巷总理”而上了电视台的新闻直播节目。他的竞选承诺“我愿做社区群众的110,随时随地准备着为人民服务”,通过央视传递到全国各地。
社区党组织书记或居委会主任有“小巷总理”之称。今年8月28日上午,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岗位竞职演讲、群众提问、现场投票、计票等环节,街道办事处城管科长陈明以147票当选南京市淮海路社区党委书记。
“参与”“监督”“公开”“透明”这些词汇正越来越多地渗透在百姓的政治生活中。到2008年年底,我国60多万个行政村,95%以上的村委会依法实行了直接选举。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拓宽民主参与的渠道,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实行“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四项权利”即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从“四个民主”到“四项权利”,我国确保公民政治权利得到实现的努力,在社会的各个角落都能找到缩影和痕迹。
不久前关于44个汉字字形的调整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稿一经公布迅速在网上引起争议。有网站进行的网络调查显示,超过九成人表示反对。这是中国网民表达意见的最新事件之一。专家们认为,就这样的调整征求意见的举动值得赞许,它体现了政府慎重的态度和对民意的尊重。
20年来访问中国超百次的美国人罗伯特·库恩曾到25个省区市40多个城市,采访过上百位高官、企业家、学者,一直关注着中国的点滴变化。
他说,虽然中国的人权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进步显而易见的。如果不是百姓的推动,“周老虎”“躲猫猫”、邓玉娇这些网上热议事件的真相就不会那么快揭开,责任人也不会那么快被处理。中国百姓对政治参与热情高涨,要求公众事件公开透明,网上民主已成为监督各级政府的重要渠道。百姓可以对关注的事情在网上谈看法。他认为,中国社会为公民提供了大量信息和表达机会。
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就行政强制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前三天就征集到1180多条意见。人民通过网络表达自己的意愿已习以为常。
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规定公民有权申请获取政府相关信息,政府应及时公开突发事件和涉及民生的重要信息。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国务院以及160多个部门和全国各省区市都设立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
李君如说,及时把国家大事告诉公民,就是知情权;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政协制度、政府听证会制度、基层民主恳谈会制度,使得公民能够更多地参与到国家政治生活中来;通过各种媒体、舆论、互联网和各种对话机制,公民获得了更多的表达权;而法律、舆论与行政监督的结合,让公民有了更多的监督权。
“采取一系列措施实现这些权利,是执政党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生动体现。”李君如说。
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政治权利的实现尽管刚刚开始,其深远意义却不言而喻:它在揭示中国人权在政治方面的推进方向的同时,展示了中国为之进行的不折不扣的努力。(吴小军,魏武、白瀛、曹健、郭奔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