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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要求领导干部增加报告住房、投资等情况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19日20:4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9月19日电 中共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19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公报透露,将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领导干部必须报告的个人情况,认真解决一批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

  公报指出,十七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公报强调,各级纪委要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党内民主建设,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协助党委抓好党的作风建设;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有效地预防腐败。

  公报指出,党的事业愈发展,党的建设愈深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愈要抓得紧而又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坚决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严查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查商业贿赂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严查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纠正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公报指出,要认真解决一批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依纪依法查处和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在认真贯彻落实好《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基础上,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

  公报强调,要抓紧制定一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扎实推进一批改革措施。公报还指出,要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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