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4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陈水扁24日下午在台湾高等法院移审接押庭时,语气激动表示,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他无期徒刑,“我无法认同与接受,因为我没有主观犯意、也没有客观犯行”。
陈水扁家在机要费、龙潭购地、南港展览馆、洗钱、向前中信金副董事长辜仲谅索款、前101董事长陈敏熏给款扁家买官案,台北地院11日一审判决陈水扁与吴淑珍夫妇均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高院上午人工抽签由法官彭幸鸣抽中承审,下午3时30分立即与审判长邓振球、陪席法官潘翠雪,开庭处理陈水扁是否继续羁押的问题。
邓振球一开始就问陈水扁是否要委任律师,陈水扁表示,自己目前没有委任律师,但希望能自行委任律师,不过自己还没有准备好。邓振球说,暂时将由高院2名公设辩护人替陈水扁辩护,陈水扁表示非常谢谢。
随后邓振球要求陈水扁说明上诉意旨,陈水扁声称,他对一审判决无法认同与接受,因为无论是侵占或诈领机要费,或是职务上收受贿赂,他既没有主观犯意、也没有客观犯行。
陈水扁接着就各个案件再做进一步上诉意旨的论述,他认为机要费就是最早的特别费,也是最特别的特别费,这些想法都与北院的判决内容大不相同。
陈水扁案起诉与一审宣判结果 | ||||
涉及案件 | 起诉罪名 | 求刑 | 一审宣判 | |
陈水扁 |
机要费案 龙潭购地案 洗钱案 |
侵占公有财物 利用职务诈财 伪造文书 收贿 洗钱 |
最严厉制裁 |
无期徒刑 罚金2亿(新台币,下同) 褫夺公权终身 |
陈水扁夫人 吴淑珍 |
机要费案 龙潭购地案 南港展馆案 洗钱案 |
侵占公有财物 利用职务诈财 伪造文书 收赂泄密 洗钱 |
从重量刑 |
无期徒刑 罚金3亿 褫夺公权终身 |
扁珍之子 陈致中 |
洗钱案 | 洗钱 | 从重量刑 |
判2年6个月 罚金1.5亿 |
扁珍之媳 黄睿靓 |
洗钱案 | 洗钱 | 从重量刑 |
判1年8个月 缓刑5年 罚金2亿 |
“总统府”前秘书长 马永成 |
机要费案 |
侵占公有财物 利用职务诈财 伪造文书 |
减轻或免刑 |
判20年 褫夺公权10年 |
陈水扁办公室前主任 林德训 |
机要费案 |
侵占公有财物 利用职务诈财 伪造文书 |
减轻或免刑 |
判16年 褫夺公权8年 |
陈水扁办公室前出纳 陈镇慧 |
机要费案 |
侵占公有财物 利用职务诈财 伪造文书 |
免刑 | 免刑 |
吴淑珍兄 吴景茂 |
洗钱案 | 洗钱 | 减轻或免刑 |
判2年 缓刑5年 罚金300万 |
吴淑珍嫂 陈俊英 |
洗钱案 | 洗钱 | 减轻或免刑 |
判2年 缓刑5年 罚金300万 |
吴淑珍同学 蔡美利 |
洗钱案 | 洗钱 | 减轻或免刑 | -- |
蔡美利弟弟 蔡铭杰 |
龙潭购地案 洗钱案 |
收贿 洗钱 |
减轻或免刑 |
判2年 褫夺公权1年 缓刑5年 罚金1000万元 |
蔡美利弟弟 蔡铭哲 |
龙潭购地案 南港展览馆案 洗钱案 |
收贿 洗钱 |
减轻或免刑 |
判2年 褫夺公权1年 缓刑5年 罚金300万元 |
力麒负责人 郭铨庆 |
洗钱案 | 洗钱 | 减轻或免刑 |
3个月减为 6个月 褫夺公权1年 |
竹科管理局前局长 李界木 |
龙潭购地案 | 收赂 | 减轻或免刑 |
判6年 褫夺公权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