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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为获自由爆台当局领导人逃亡密道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09日09:26  中国新闻网
陈水扁为获自由爆台当局领导人逃亡密道

  中新网10月9日电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不服羁押,八日抗告成功,台湾高等法院傍晚重开羁押庭。陈水扁在法庭上激昂陈词,强调他插翅难飞、不可能逃亡。合议庭漏夜评议,九日凌晨零时十五分仍裁定羁押。

  陈水扁滔滔雄辩 获知羁押脸垮腿软

  台湾高院是在昨日傍晚六时十分重开扁羁押庭,历经四个多小时的庭讯和近二小时的评议,在今日凌晨十二时十分,由审判长宣示羁押陈水扁的裁定结果。合议庭认定扁仍有羁押必要,包括扁一审被判无期徒刑重罪,曾任八年领导人、参与多项机密“外交”,比一般人更熟稔逃亡渠道,扁有隐匿海外资产的行为,逃匿可能性更高。

  原本一脸笑意、自信满满在法庭内与律师交谈的陈水扁,听到合议庭的评议结果,当场脸色大变,两脚瘫软坐下。律师团也不敢置信,表示会再提抗告。

  庭讯一开始,审判长邓振球问扁是否有补充说明,扁客气地说不再赘述,还感谢审判长上次说会听取有利于他的证词,“合议庭有这样的心,我非常感谢”。

  但到了最后陈述,陈水扁火力全开,讥讽特侦组以各种手法误导合议庭,强调他多次“出访”都如期回来,以连串反问语气说“我有跑掉吗?”、“我有逃亡吗?”,他被安全人员监控,插翅难飞。

  合议庭再度裁定羁押陈水扁,理由如下:

  一、扁在一审是涉犯侵占公有财物、职务诈欺贪渎等六项罪名,都是最轻本刑五年以上的重罪,已判处应执行无期徒刑的重罪。

  二、扁曾任“总统”八年,依卷内资料所示,他曾主张以“总统”身份,参与多项机密“外交”,扁当有与海外政府或民间人士接触的机会,自然较一般人更熟悉通往海外的管道。

  三、扁曾任“总统”,以其影响力及家人目前在岛内外的资产,如到海外仍可享有优渥生活。又依卷证所示,本案被告在得悉前“调查局长”叶盛茂,转知国际洗钱防制组织发现洗钱疑虑后,仍有隐匿资金之举。

  四、扁虽主张如经释放,因有卸任“总统”身份,会有二十四小时的安全护卫监控,无虞逃亡。惟该特种勤务,是基于礼遇及保护卸任“总统”的目的,不是为监管的目的而设,更无通报司法机关之责,难以其将来有随扈的配置,即认扁无逃亡之虞。

  五、扁涉有重罪,且有其和其家人、亲信的参与,加上又有卸任“总统”的深远影响力,及相当资产、人脉可资利用,故逃匿、延滞诉讼,并意图免除牢狱的可能性极高,非予羁押显难进行审判或刑罚的执行,且难以具保或限制住居之方式取代羁押的执行,有羁押之必要。

  检辩激烈交火 互轰诚信

  陈水扁的律师团和公诉检察官昨天在法庭上激烈交火,律师团讥讽“特侦组这么高级的机关,竟可以如此蒙骗法院?”检方冷言以对:“说到要问诚信公平,不妨去检视贵方的当事人。”

  扁的律师团在法庭上陈述陈水扁没有羁押的必要性,律师郑文龙指出,特侦组去年向台北地院声押,理由是扁有串证之虞及重罪,并没有指阿扁有逃亡之虞;后来陈水扁无保释放,特侦组提抗告才改称陈水扁有逃亡之虞,“特侦组这么神圣的机关,怎么可以自打嘴巴,更改主张?”

  检察官张进丰强力反击指出,安全护卫没有强制或拘束扁行动自由的权限,也不负监管或通报司法机关卸任领导人行踪的义务或责任,他们不能违背陈水扁的自由意志行动,无法确保扁不逃亡;且扁家在海外有巨额资产,仍有逃亡之虞。

  检察官林锦村则表示,扁案整个审判程序未完成,一审又已判决无期徒刑,为保全将来执行必要,有续押扁的必要。

  特侦组检察官越方如接棒,火力全开。对于律师讽刺特侦组“身为高级机关公务员而没有诚信”,越方如反讽“谁比‘总统’更高级”、“说到要问诚信公平,不妨去检视贵方的当事人”。

  越方如说,检方要因应情势采取必要措施,不能因有诚信大帽子,就坐视让被告脱罪,不是一开始认为扁无逃亡之虞,就代表永无羁押必要。况且她当初是说“至少应羁押到交互诘问完毕”,希望被告不要扭曲。

  对律师指扁家海外五点七亿无法证明不法,越方如说,重点不在这些钱有无不法,而是扁家有无海外资金作为生活保障,如之前重金交保的远航董事长崔涌,其海外资产无不法,还不是照样逃亡。

  越方如否认检方隐藏对扁家有利的证据,陈致中提出的账户有不少资金流向不明,扁被控侵占机密“外交”款项,陈致中在美账户也有三十多万美金,特侦组都持续追查,“扁家在海外资产丰厚,不只在瑞士而已”。1

  陈水扁想交“护照” 以换“自由

  扁家在瑞士除了“海角七亿”,其它资金是否也遭冻结,检方说尚未接获瑞士答复。不过,扁昨天在法庭上说,吴淑珍这几天写信告诉他“都已查扣”,“以特侦组的办案能力效率,查不出来吗?”

  律师石宜琳强调,陈致中在瑞士的五点七亿元,瑞士检方应特侦组提出的司法互助予冻结,并非陈致中不愿汇回;且当初检方向一审表示,这笔钱不在起诉范围,不是本案的不法所得,检方怎么能以扁家未将这笔钱汇回声押陈水扁。

  昨天开庭,陈水扁仍表示愿意维持上次庭讯时,提出“软禁”在家、戴电子脚镣等替代方案,希望合议庭发函“外交部”注销他的“护照”。

  律师郑文龙也指出,阿扁已经将过期“护照”和现在有效的“护照”一并交给最高法院,扁又不是黑道,不可能比一般人熟悉逃亡管道,希望高院能考虑比例原则。

  陈水扁大爆“总统”逃亡密道

  陈水扁昨天晚间在法庭激动陈述五十分钟,强调他“插翅难飞”,不会跑掉;他并大爆“总统”可能的逃亡渠道,但他现在都用不到。

  对于上次合议庭指扁当过“总统”,比一般人更知道逃亡管道,陈水扁在法庭上主动爆料说,他比一般人知道的是,士林官邸和衡山指挥所之间的密道有直升机停机坪,“那是老蒋准备逃跑时要用的,他死了就没人能用!”

  陈水扁还说,“总统府”和“国防部”之间的博爱路地下相通,从“总统府”走地下通道到“国防部”顶楼,也有直升机停机坪,“但我现在用得到吗?”

  陈水扁用无奈的语气说,两架直升机每天停在空军松山基地,这就是他当“总统”比一般人知道的“逃亡管道”。

  接着,陈水扁拉高语调说,台湾的海岸线,他会比“海巡署”的海巡人员清楚吗?其它非正常管道,他会比黑道更知道吗?难道这些人犯罪就全都要押起来?可以这样做吗?

  陈水扁强调,要跑的话,他当“总统”时搭专机“出访”就不回来。二零零六年期间,“‘立法院’有一罢、二罢,还有红衫军要把我推翻”;查黑中心也在调查,他到南太平洋访问,当时不是有人说他会跑掉,“我如期回来,我没有跑掉,没有跳机”。

  律师切割扁珍:吴淑珍半身不遂 个性殊异

  陈水扁律师团昨天极力切割陈水扁与吴淑珍的关系,多次强调“不能因为夫人做什么事,先生就连带有罪”。律师甚至指吴淑珍因长期半身不遂,个性殊异;但不能因扁对珍有歉疚,吴淑珍做的事,都等同于陈水扁知情。

  扁案进入二审,扁阵营不断释放扁珍不同调讯息。昨天羁押庭上,律师团切割扁珍,将责任归咎吴淑珍的诉讼策略显而易见,强调扁对龙潭案、洗钱案等不知情。

  律师石宜琳说,一审判决是“不当联想”,认为吴淑珍的行为就是陈水扁的行为,甚至“吴淑珍等于陈水扁”。

  他声称,吴淑珍也不爱扁管她的事,像龙潭案会要求台泥董事长辜成允直接从海外汇款,就是不愿让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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