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媒报道,美国军事上诉法院10日表示,陈水扁没有“控告”美国政府,而是向美国政府“陈情请愿”,“请求”美国上诉法院下令马英九撤销对他的无期徒刑判决,并且立即释放他。美法院并指陈水扁自称“美国占领区的行政长官”乃自贬身价。
位于华盛顿的美国军事上诉法院于6日宣布,对陈水扁所提的案子没有管辖权,所以不予受理。陈水扁到底告美国什么呢?军事上诉法院10日表示,陈水扁没有“控告”,而是向美国“寻求救济(request relief)”。陈水扁在陈情书中声称,他是美国军政府的代理人,八年“总统”任内,他其实是美国军政府在台湾的行政长官,始终服从美国军政府的旨意,在许多事上接受“美国在台协会”主席的指示。
陈水扁荒诞宣称,在台湾,美国军政府是最高权力机构,他就是这个最高权力机构的代理人。唯有危急时刻,他才会证实军政府的存在,而现在正是关键时刻,所以他要求美国军政府出面干预,保护他。
陈水扁说,他不谈台湾的“主权”,只要求军事法院责成军政府做到下列几件事。第一,承认他的代理人身份;第二,承认他的所作所为都根据这个代理人身份;第三,指示现任的“行政长官”马英九撤销对他的无期徒刑判决,并还他自由。
美国军事上诉法院讽刺称,扁自称“占领区的行政长官”乃自贬身价,法院从来没看过这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