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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高院排定陈水扁弊案二审相关被告庭期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0日16:36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10月20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陈水扁等人涉贪污等案,全案上诉至二审后,台湾“高等法院”已排定相关被告庭期,台“高等法院”今天指出,合议庭将于30日传讯陈水扁子媳陈致中、黄睿靓等人进行准备庭,另于11月6日传唤陈水扁妻子吴淑珍出庭。

  报道称,陈水扁等人因公务机要费案、龙潭购地案、南港展览馆案、洗钱案及前101董事长陈敏薰给款陈水扁家买官等案,台北地方法院于今年9月11日一审宣判,判陈水扁、吴淑珍夫妇无期徒刑,剥夺公权终身,其余10名被告分别判刑20年到3个月不等;前陈水扁办公室专员陈镇慧获判免刑。

  陈致中与黄睿靓则因涉洗钱案,分别判有期徒刑2年6月及1年8月,其中黄睿靓获缓刑5年。全案上诉至二审后,台湾“高院”已排定相关被告庭期,预定将于23日上午9时10分传唤陈水扁进行准备程序庭,30日上午9时10分传唤陈致中、黄睿靓、吴淑珍哥哥吴景茂及嫂嫂陈俊英、陈水扁家友人蔡铭哲及前力拓营造负责人郭铨庆等6人。

  此外,台“高院”将于11月6日下午2时10分传唤吴淑珍,11月20日上午9时10分传唤前陈水扁办公室副秘书长马永成及前陈水扁办公室主任林德训,进行准备庭。(芮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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