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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快讯(记者张华杰 肖志涛)海岛保护法草案今天(27日)再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规定:海岛的名称由国家地名管理机构和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和发布。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在需要设置海岛名称标志的海岛上设置海岛名称标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者擅自移动海岛名称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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