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审议选举法修正案草案
·首次审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草案
·继续审议驻外外交人员法草案、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侵权责任法草案、海岛保护法草案
·审议批准中国和巴西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审议国务院关于今年政府重大公共投资及其实施情况的报告
·审议最高法最高检报告
“‘四分之一条款’的修改,已是大势所趋。只是修改成1:2还是1:1的问题。”中国政法大学蔡定剑教授称,在人大代表的选举上,一个市民“顶”四个农民,存在着不合理性。
·1979年7月1日通过
·经历了1982年、1986年、1995年和2004年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修正
·从1995年开始实施至今的“农民1/4选举权”是在选举法第三次修正案中作的规定;而此前都是规定农民拥有“1/8选举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