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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法拟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名额不超过三千人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7日10:43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10月27日电(记者 常红 高星)选举法修正案草案27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不超过三千人。

  草案规定,全国人大代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解放军选举产生。香港、澳门应选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另行规定。人民解放军单独进行选举,选举办法另订。

  草案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名额,由根据人口数计算确定的名额数、相同的地区基本名额数和其他应选名额数构成。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具体办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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