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中国修改选举法 扩大人民民主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7日14:39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蔡靖骉):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27日召开例行会议,审议选举法修正案草案。这是时隔5年,中国立法机关对选举法进行的再次修改。通过这次修改,中国将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进一步完善选举制度,扩大人民民主。

  中国于1953年制定选举法,并在1979年重新修订,其后又经过了四次修改。对于此次修改的指导思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介绍说:“(这次)修改选举法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党的十七大的要求,总结实践经验,完善选举制度,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更好地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和民族平等原则,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在两年前举行的全国代表大会(十七大)上,中国的执政党曾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此举在中国各界引起热烈反响。作为立法机关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遂将选举法的修改列入本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此次提请审议前,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曾对中国八个省、市地区进行调研,听取各方面建议,更是设定了几种方案进行测算比较,以摸清与现行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办法相比可能发生的变化。

  随着国情的发展变化,中国曾几经更改城乡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比例。1953年选举法制定之初,农村每一位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是城市每一位人大代表所代表人口数的8倍,即8:1。1979年重新修订时,比例依旧。而1995年修改选举法时,将这一比例改为4:1,即农村每一位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是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人口数的4倍,并沿用至今。

  无论是何比例,都是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出发,是由当时的城乡人口比例以及城乡发展水平不均衡等因素所决定的。然而,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国城乡之间的格局发生了改变。对于这一比例的修改再次被提上日程,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认为,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时机已经成熟。

  李适时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农村经济文化水平大幅提高。与此同时,我国各级人大已经历了十几届选举,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法制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一步到位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客观条件已经具备,是可行的。”

  按照此次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

  李适时还介绍说,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代表,有三个方面的总体要求。

  李适时说:“一是保障公民都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代表,体现人人平等;二是保障各地方在国家权力机关有平等的参与权,各行政区域不论人口多少,都应有相同的基本名额数,都能选举一定数量的代表,体现地区平等;三是保障各民族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人口再少的民族,也要有一名代表,体现民族平等。”

  这次对选举法的修改,还涉及了其他一些公众关注度比较高的问题。目前一些地方人大代表中呈现“两多”现象:领导干部多,“社会精英”多;相比之下,来自一线的工人、农民代表较少。针对这一现象,选举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基层代表。

已有_COUNT_条评论我要评论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