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0月27日电 (记者常红 高星) 今天,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国家赔偿法修正草案进行三审。汪光焘委员建议说,如果国家赔偿法通过后,建议国务院要尽早出台关于赔偿的具体办法。李传卿建议国务院尽快出台办法,对赔偿费用的预算作出强制性规定。
汪光焘委员说,国家赔偿法不仅是要规范行使权力的过程,使其行使符合法律,更重要的是行政权力失误造成损害要赔偿的问题进行规定,可以进一步规范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建议修正草案尽早提请表决通过。
关于行政赔偿的问题,汪光焘委员赞成“赔偿费用预算与支付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的规定,但这是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钱从哪里来?如果法律通过,建议国务院关于赔偿的具体办法要尽早出台。
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赔偿义务的难点是经费保障,李传卿委员说:“ 草案对这个问题明确规定,赔偿的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由国务院制定具体办法。为了保障法律的规定能够落实,建议国务院尽快出台办法,并要特别注意对赔偿费用的预算作出强制性规定,增加预算的刚性要求,同时明确要接受同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否则,经费不保证,赔偿就成为一句空话,很难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