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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立法为驻外外交人员提供意外伤害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7日21:14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0月27日电 (记者黄小希 王飞) 全国人大常委会27日进行二审的驻外外交人员法草案明确规定,国家为驻外外交人员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和安全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必要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草案原来规定,国家为驻外外交人员提供必要的医疗和安全保障。针对上述规定,有的常委会委员、部门和驻外外交人员提出,驻外外交人员的工作有着较高的风险,国家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外事委员会、外交部、国务院法制办研究,赞成上述意见,对此次送交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作出了上述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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