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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强案庭审第3日:对每项证据逐一提出反对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9日04:08  大洋网-广州日报
黎强案庭审第3日:对每项证据逐一提出反对意见
黎强案庭审进入第3日

  文/本报特派重庆记者 林霞虹

  昨天已是黎强案第三天庭审,法庭开始了冗长的质证阶段。由于庭审持续时间长,强度大,有律师竟然累得趴在桌上打盹。但黎强却坐在庭上十多个小时,一改庭审首日的幽默作风,变得严谨细致,对每一项涉及他的证据都逐一提出反对意见。

  10个多小时黎强没上厕所

  昨天的庭审从早上9时30分到晚上10时,期间只有午间及傍晚各休庭了1个小时。长时间持续庭审让人颇感疲惫,许多旁听人员、包括一些记者都忍不住坐在座位上打起瞌睡来。下午,一位辩护律师估计实在忍不住,竟在庭审时“见缝插针”,趴在桌上打了一小会儿盹。

  昨天黎强应该也不轻松,整整一天十多个小时的庭审,他都一直坐在被告席上,连卫生间都没有出去上一次。只要公诉人举示一项证据,他必定会站起身微驼着背慢慢走到话筒前,为自己辩护。

  昨日庭审,公诉人举示了非法经营罪、偷税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等五个罪名的证据。但黎强几乎都否认了这些证据。

  “竞争对手说话当然对我不利”

  公诉人举证证明渝强公司没有线路牌便让车辆上路。黎强却称他们公司缴纳了有关税费,虽然没有线路牌,但取得了政府的批文,也有线路代理证,政府也是默许了的,所以不算是非法经营。

  对于巴南区人民广场项目擅自改变用地、擅自增加楼层从而获利数千万元的指控,黎强也往政府身上推。他说,公司和巴南区政府有合同在先,是政府没有兑现当初的允诺。

  公诉人出示的聚众扰乱交通秩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方面的证据,黎强也予以否认,他称,这些证人都是竞争对手,说的话肯定会对他不利。

重庆打黑系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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