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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里车受损 谁收钱谁赔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2日18:06   CCTV《第一时间》

  开车的人都知道,停车场里有个所谓的行规,那就是虽然车主交了停车费,但如果车在停车场里丢失或损毁,也得不 到赔偿。不过,在广东,这个潜规则就要和大家说再见啦!广东省物价局新制定的机动车收费保管条例明确提出:今后谁收费 谁负责。广东省物价局价格管理处副处长黄向红:按现在新的办法明确了他的责任就是停车交了停车费相当于保管合同成立就 是对车辆丢失损毁要负保管责任。

  在广东各停车场,都有一条不成文的潜规则,停车只提供场地,不负责保管。今年年初,广东省消委会和媒体一起公 布十大消费潜规则中,停车场收费不保管就名列其中。广州车主:停车场肯定要负责我交了钱你就有责任的嘛 。

  除了收费的要负责外,新办法也要求那些以提供免费停车来吸引消费的商场、娱乐场所、宾馆,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不过,鉴于这种情况比较复杂,出了事,还需要法院来具体判定。此外,新办法还规定医院、学校、博物馆等公益场所,原则 上提倡免费停车,要收费必须经县级以上物价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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