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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拟拆除所有户外广告牌续:补偿经费安排到位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11日16:14   昆明信息港
昆明拟拆除所有户外广告牌续:补偿经费安排到位
江东花城路口广告牌拆除前后。

昆明拟拆除所有户外广告牌续:补偿经费安排到位
红云路中段广告牌拆除前后。

  昆明信息港讯 昆明市户外广告设施清理整治工作推进顺利,从9月16日至今,一共拆除单立柱广告244棵。据悉,补偿工作正在抓紧进行,市财政的补偿经费已安排到位。今日,市城管局通报了昆明建成区单立柱户外广告整治情况。

  单立柱户外广告又称为路牌广告、擎天柱广告或巨无霸广告,是户外广告的表现形式之一,其构造是由一根圆形柱子支撑的长方形、圆形或三角形的广告牌。

  2006年初,昆明市户外广告设施存在违法设置、过多过乱、安全隐患突出、严重影响城市形象等各类问题。根据昆明户外广告行业的实际情况,为规范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塑造良好的城市形象。2006年3月,市城管局采取了分步实施、稳妥过渡的方法,逐年进行整治。并依据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的法律法规,出台了《昆明市主城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过渡期管理办法》(昆城管〔2006〕108号),实行为期3年(2006年至2008年)的过渡期管理,在过渡期内停止审批单立柱户外广告,待昆明市户外广告详细规划编制完成后,按照详细规划对全市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整改或拆除。2006年,拆除单立柱户外广告设施36棵。

  自2006年至2009年1月,经广泛征求意见,向社会公示后,先后出台了《昆明市主城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昆明市主城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昆明市主城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昆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准则》等规章制度,指导行业规范发展。

  2009年7月,经摸底调查,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度假区、高新区、经开区、呈贡县的建成区范围内共有247棵单立柱户外广告牌。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无审批手续设置和违规审批设置的有70棵。

  二是根据《昆明市主城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和2006年出台的《昆明市主城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过渡期管理办法》,2008年12月己到期的有130棵。

  三是部分占用人行道、绿地,遮挡绿化景观,影响市政设施功能的问题。如:2007年,我市春城路与一环路交叉口处,因行道树遮挡广告牌,广告公司擅自将四棵行道树进行了“斩首”,在广大市民中引起了强烈反响。

  四是存在一定安全隐患。近年来,随着昆明市建成区不断扩大,绝大部分单立柱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区域也成为建成区和城市核心区范围。这些区域人流量、车流量较大,对公共安全有一定的隐患,特别是在大风、雷雨天气,若倒塌,后果不堪设想。如:2007年我市就有一起户外广告设施倒塌砸伤学生的事故,幸运的是没有伤及生命。另外,我市大部分单立柱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期较长,存在未按国家质量标准建设等问题。因此,规范和整治户外广告设施是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客观需要。

  五是影响市容市貌的问题突出。按照城市管理“精心、精细、精品”的要求,我市户外广告从城市景观效果来看,由于媒体形式单一、制作工艺简单,专业策划和文化创意水平参差不齐,景观效果较差,影响了城市形象。

  2009年7月,按照《昆明市主城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过渡期管理办法》和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设置规划,昆明市继续开展户外广告设施清理整治。此项工作既是户外广告设施管理有关政策和整治工作的延续,也是旨在加快推进全市“四创两争”进程,提升现代新昆明的城市形象和品位,鼓励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推动户外广告升级换代。

  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核实、分析、研究,2009年7月16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整治工作按照“分类指导、妥善处理后续问题”的原则稳步推进。对于无审批手续擅自设置和行政许可已到期的户外广告设施,限期拆除;对于具有合法审批手续且在有效期内的户外广告设施,相关部门将依法给予补偿。

  整治工作方案下发后,7月中旬各区城市管理部门迅速下达了相关的法律文书。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取得户外广告企业的理解、支持,8月31日,市文化产业办公室、市城管局与风驰公司共同研究了利用现代新型媒体、新型材料和新技术,促进户外广告升级换代的事宜。9月14日,昆明市政府召开了户外广告企业座谈会,市城管局先后两次与户外广告企业沟通、交流,宣传有关的政策、法规。9月15日,市工商局带领部分户外广告企业考察了部份先进发达城市的户外广告管理经验。9月16日,拆除工作开始全面推进。从9月16日至今,共拆除单立柱244棵。对于未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仍未拆除的中国新闻社云南分社设置于广福路的单立柱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设施,经相关部门同意并与该社多次协调、对接后,近期内也将依法拆除。

  目前,补偿工作正抓紧同步进行。从9月16日至今,市政府两次召集市区两级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补偿工作。2009年,10月24日,市城管局对需补偿的单立柱进行拍照、取证,并建立档案。目前,正在开展评估工作,已评估24棵单立柱。市财政的补偿经费已安排到位。

  由于主城核心区和建成区的不断扩大,2006年2月,我市编制的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已不适应现代新昆明的城市定位和发展要求,修编专项规划也在抓紧时间进行。目前,修编专项规划工作已进入招标文件公示环节。在修编的过程中,将广泛征求户外广告企业、有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户外广告行业升级换代。

  市城管局呼吁:社会各界特别是户外广告业主从建设现代新昆明的大局出发,理解支持对单立柱户外广告设施的整治工作,大家齐心协力,共建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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