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杭民
11月21日,黑龙江龙煤集团鹤岗新兴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截至22日23时,未升井的人员中已发现92名遇难者,目前还有16人下落不明。(今日本报A7版)
一家国有重点企业发生如此惨烈的事故,令人震惊!而22日《羊城晚报》的一则独家报道,恐怕会更令人震惊——11月18日,以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荣吉为组长的省政府安全生产督察调研组一行6人到达鹤岗,对该市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为期5天的督察调研。当地政府负责人在18日的汇报会上曾承诺,将切实做好年底前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省政府安全生产督察调研组还没离开,特大矿难就夺去几十名矿工的生命。而更超级意外的是,不仅仅是省政府安全生产督察调研组尚在该市调研,在此之前的11月11日至13日,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付建华为组长的煤矿安全生产调研组,在黑龙江省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调研期间,在鹤岗召开了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座谈会。付建华还专门对黑龙江做好今年最后50天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收好尾提出了要求。
于是,人们不禁要发问:一个前脚刚走,一个还没离开,两个级别很高的安全生产督察调研组,为何查不出矿难隐患?
因为没有更详细的报道,人们不知道这两个专业、权威的安全生产督察组在鹤岗期间,有没有深入到各个煤矿去细致、认真地检查、调研?尤其是,有没有曾到鹤岗新兴煤矿去督察安全生产。
按照惯例,每逢年底,都是各式各样的检查评比组和督察调研组频频出动的高峰期,而这又恰恰是民众诟病颇多的一大“景观”。走马观花、华而不实、蜻蜓点水、形同虚设,甚至给地方政府和基层单位增添负担,都是我们曾无数次领教的检查评比和督察的真实状况,实际的效果和作用,自然是不敢令人恭维。至于说到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对安全生产的检查和督察,表面上不可谓不重视、不可谓不频繁,但安全生产事故依然高发,鹤岗新兴煤矿矿难事故的惨痛教训,就是一个特大的写照!
人们也不知道,安检督察期间矿难降临,有没有令那些督察者不安,他们有没有自责失职。我们不缺监督的体制和制度,但形同虚设的检查和督察,却让监督体制频频失灵。新兴煤矿发生爆炸事故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由渎职侵权检察厅派员介入事故调查,重点围绕事故背后是否存在官员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职务犯罪展开调查,新兴煤矿矿长等也被撤职。那么,那些安检督察组人员呢?他们就没有一点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