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安11月24日电(记者孙海华)备受社会关注的陕西省丹凤“徐梗荣猝死案”一审今晚在商南县人民法院宣判。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丹凤县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局长闫耀锋有期徒刑2年,以玩忽职守罪对丹凤县公安局原纪委书记王庆保免予刑事处罚,以刑讯逼供罪判处丹凤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原教导员赵朔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判处民警贾严刚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对商洛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原民警李红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2月10日凌晨,丹凤县高二女生彭莉娜在丹江边遇害。丹凤县公安局成立了以闫耀锋任总指挥,王庆保任副总指挥的案件侦破指挥部。经侦查,于2月28日确定丹凤县中学高三(10)班学生徐梗荣有重大犯罪嫌疑。当晚,徐梗荣被带至丹凤县公安局,并被连续审讯至3月8日。
其间,闫耀锋在专案组及指挥部召开的几次会议上,确定了将审讯人员分组轮番审讯的方案,决定对徐梗荣采取刑事拘留,不送看守所羁押,在县公安局审讯。3月3日,闫耀锋又决定将徐梗荣转至丹凤县资峪派出所审讯。
负责审讯工作的被告人赵朔,主持制定刑讯方案,对审讯人员分工,亲自购买、安装刑讯工具,演练捆绑犯罪嫌疑人的方法。被告人贾严刚、李红卫等人在县公安局和资峪派出所的审讯过程中,为索取口供,采取不让嫌疑人休息、反背捆绑、吊、打等方式刑讯逼供。
3月8日凌晨,审讯人员发现徐梗荣身体状况极差、虚弱、言语含混不清。于7时、9时许先后两次向王庆保汇报该情况,直到10时50分许,王庆保才组织人员将徐送往医院。徐梗荣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经审理认为,闫耀锋违反法律规定,滥用职权、违法决策,王庆保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导致犯罪嫌疑人徐梗荣死亡后果的发生,其行为分别构成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赵朔、贾严刚、李红卫在侦破案件中,为获取口供,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暴力,其行为均已构成刑讯逼供罪。鉴于三人是在执行领导指令过程中的行为,参与审讯民警较多,责任分散,加之犯罪嫌疑人患有原发性心肌病等原因,各被告人尚能认罪,商南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