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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出庭受审否认侵吞“外交机密”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2日08:45  人民网

  人民网12月2日电 陈水扁被控利用“外交”出访机会侵吞“外交机密”款,供儿子陈致中留学花用,台北地方法院一日开庭审理。据了解,扁花了近两小时说明当初出访是为了巩固“邦交国”邦谊,及台湾不得不采用“金援外交”的“外交”艰辛,强调绝对没有侵吞“外交”款。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另针对企业给扁家八亿元案,特侦组前天再度到台北看守所就讯陈水扁。据指出,扁供称企业给款都是妻子吴淑珍处理,自己并未经手,且应是政治献金,并无不法。特侦组近日将汇整资料,开会沟通意见,预计此部分案情将在近日侦结起诉。

  特侦组昨天也传唤前开发金总经理辜仲莹,针对他涉嫌替珍汇款约五千万元一事,要求说明。辜已被列为洗钱案被告,昨天由律师陪同应讯,讯问后随即在律师陪同下离去。

  台北地院昨日下午2时30分提讯陈水扁开庭,全程采不公开审理方式,三个多小时庭讯中,陈水扁对于被诉侵吞外交机密款滔滔不绝说了近两小时。除自辩无罪,没贪污,更多时间在说明主政时期台湾“外交”的艰辛不是外界能想象。

  据了解,扁否认前“外交部长”田弘茂证称曾向他说明“外交”零用金应专款专用,用不完要缴回公库一事。扁强调,田弘茂说法恰与事实相反。有关马永成供称,扁每次领到零用金都先扣下三万美元部分,扁表示那是马永成说的,事实不是那样。

  扁还说,他当选台湾地区领导人后,2000年8月至2006年9月间,先后11次“外交”出访,都为拼“外交”。当时台湾“外交”处境相当艰困,为巩固“邦谊”,有时只能做不能说,须秘密从事“外交”工作。特别是部分拉丁美洲国家,有时更不得不以“外交部”提供台湾地区领导人的十万元美金作金钱馈赠,他绝对没私扣,都用在“外交”工作上。扁表示,特侦组起诉他侵占“外交机密”款,根本是罗织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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