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校园踩踏事件导致8人罹难,26人受伤,引起关注。就这一事件暴露出的问题,本网记者采访了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徐美贞。徐老师认为,这起事件实际上是由于学校管理者和教育行政部门安全意识不到位造成的。针对如何避免校园踩踏事件再次发生,徐老师对学校管理者提出了六点建议。
“自2005年开始教育部便下过多次有关预防校园踩踏事件的文件,而且所提到的措施一次比一次具体,如果学校把这些措施都落实到位,地方教育部门检查及时,这样的悲剧就不会一次次重演!”徐美贞表示,为了杜绝校园踩踏事件发生,学校管理者应做到以下六点:
1.中小学校要尽快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工作的各项职责层层进行分解,落实到人,每一个班主任、任课教师都要担负起对学生进行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责任。
2.要专门针对预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建立制度,提出要求,采取措施。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在上操、集合等上下楼梯的活动中,不强调快速、整齐,适当错开时间,分年级、分班级逐次下楼,并安排教职工在楼梯间负责维持秩序,管理学生。
3.要定期检查楼道、楼梯的各项设施和照明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校舍楼梯、通道的设置要符合安全要求和国家有关规范。
4.要制定预防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的应急预案,加强演练,做好防范,避免发生此类事故。
5.要特别加强对县镇中小学、乡中心学校、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提高这些学校校长和教师的安全责任意识。要针对这些学校普遍存在大班额的现实和安全隐患较多的现状,提出有效的事故防范要求。这些学校要尽可能将大班额、低年级学生安排在底楼或较低楼层。
6.学生晚间自习,必须有教师值班,出现停电或楼梯间照明设施损坏时,要及时开启应急照明设备,同时学校领导与值班教师要立即到现场疏导。
除此之外,徐老师认为,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也应做到以下工作才能彻底避免惨剧发生: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尤其是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切实负起责任,加强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的具体办法。
学校当然应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安全教育活动不一定必须开设专门的课程才可以上,学校可以通过在学科教学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渗透安全教育内容。对无法在其他学科中渗透的安全教育内容,可以利用地方课程的时间,采用多种形式,帮助学生系统掌握公共安全知识和技能。可以充分利用班、团、校会、升旗仪式、专题讲座、墙报、板报、参观和演练等方式,采取多种途径和方法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安全教育。
目前,大多数学校都开展了安全教育活动,但是重知识轻技能的现象还比较普遍,这也是造成当前安全教育效果欠佳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建议广大的中小学校在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时,让学生多演练、多参与,切实提高自救自护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