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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22日09:56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快讯(记者侯艳 肖志涛)今天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家电力监管机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按照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确定在规划期内应当达到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的比重,制度电网企业优先调度和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具体办法,并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家电力监管机构在年度中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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