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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专家:英籍毒贩死刑判决合法合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29日23:38  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12月29日电 (记者 缪晓娟) 英国籍毒贩什肯·阿克毛29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市被注射执行死刑。针对西方媒体的人权指责与英国首相的不满声明,中国知名刑法学专家表示,中国坚持司法独立与权威,死刑判决合法合理。

视频:英国毒贩阿克毛在中国被执行死刑 来源:东方卫视《环球新闻站》

  2007年9月12日,阿克毛从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杜尚别市携带4030克海洛因抵达新疆乌鲁木齐,被中国海关安检人员查获,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其死刑。最高人民法院近日表示,阿克毛走私毒品死刑复核案已经复核终结。

  中国刑法规定,走私海洛因超过50克即可判处死刑。复旦大学刑法学教授汪明亮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法院对阿克毛的死刑判决是合法的。”

  “一些发达国家至今也保留死刑,一个国家存在死刑不等于这个国家就没有人权。”汪明亮说。

  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薛进展说:“死刑的存废与一个国家的国情、文化以及历史发展阶段密切相关。”

  据西方媒体报道,阿克毛亲属曾致信中国驻英大使求情,英国首相戈登·布朗今天发表声明对此案表示“震惊”和“失望”。

  “倘若接受了布朗的请求,就是干涉了司法独立与权威。难道仅仅因为他是英国人,就可以免除死刑吗?”汪明亮说。

  刑法学专家一致认为,中国严格执法,对此案判决公正。薛进展说:“为同胞、为亲人求情是人之常情,但司法独立应当受到充分尊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汪明亮则表示,英国媒体和人民的情绪可以理解,因为英国法律并无死刑判决,但各国应当相互尊重司法独立,不得干涉他国内政。

  专家同时表示,中国法院有权根据已经掌握的证据,决定是否对被告人进行精神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29日表示,英国驻华使馆领事官员和英国某缓刑组织曾通过律师提出对阿克毛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的要求,但英方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证明阿克毛有精神病以及阿克毛的家族成员曾经患精神病,阿克毛本人也没有提供相关材料。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申请人应当提出说明被告人有可能患精神病的依据,法院据以审查决定是否需要进行鉴定。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此案中精神病鉴定申请不具应当被接受的条件,并表示阿克毛被羁押和受审的全程中,其应当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有关待遇依法得到了充分保障。

  “法院在缺乏有效证据的情况下,有权提出不做精神鉴定。此案中,法院决定不对阿克毛进行精神鉴定是合法的,符合司法实践。”汪明亮说。

  中国外交部29日也表示,中方对英方有关英国毒贩在华被处死刑一事的无端指责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中方敦促英方尊重中国的司法主权,并立即纠正错误,避免对双边关系造成损害。

  毒品犯罪是世界公认的严重罪行,社会危害极其严重,中国依法对此类犯罪从严惩处。今年1-5月,中国法院共审结14282件毒品犯罪案件,同比增长12.07%,共有6379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


英国毒贩阿克毛在中国被执行死刑
来源:东方卫视《环球新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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