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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雷:取消商品房预售治不了房地产顽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01日15:45  民主与法制时报

  □叶雷

  近日媒体报道:作为近几年全国“两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商品房预售制度是否应该被取消,一直是社会各界讨论的 话题。1月23日,广西住建厅提出,将选择南宁市作为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的试点城市,成为全国首家。

  最近几年,房地产市场的“弊病”表现越来越明显,越来越复杂,特别是“房价虚高”、“房屋质量每况愈下”、“ 合同纠纷增多”三大顽疾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另外,抵押房再预售、预售房再抵押,甚至开发商携款潜逃等违法犯 罪行为也时有发生,因此,不时有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呼声。

  从表面上看,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实现全现房销售,因面积缩水、设计变更、延期交房、配套不周等因素引发的房 屋买卖纠纷确实可能会有所减少;现房质量必须通过验收才能出售,“楼脆脆”、“楼倒倒”、“楼歪歪”、“楼薄薄”等也 确实可以有效避免;现房销售将使得开发商承担更大的资金成本,承担房子卖不出去的风险,从而促使房价下跌,回归到合理 水平。

  然而,可以预见的是,一旦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必将提高房地产行业的门槛,同时会把已经存在的中小开发商清出 市场,从而造成阶段性的“滥尾楼”增多,造成阶段性的供不应求,最终构成事实上房地产垄断。市场经济的实践一再证明, 没有公平的市场竞争,就不会有行业真正的健康发展,消费者即使能够获利,也只是暂时的。等到垄断形成,消费者就不得不 支付超级垄断利润,低房价注定是一种泡影。

  商品房预售制度,不是我国的首创,也不具备原罪。如果将目前的房地产弊病和纠纷都算在预售制度头上,显然是不 公平的。作为“商品房预售制度”发端地的香港,也经历过房地产的繁荣与萧条。但香港的思路是,哪里有漏洞,哪里有风险 ,就在哪里出台制度,加强监管。“商品房预售制度”一直健康发展到今天,成为世界各国学习的典范。所以,我们不应该将 所有问题都归结到“商品房预售制度”上,而应该跟进商品房预售制度的相关配套制度,切实加强对预售的有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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