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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增持中国建筑更具象征意义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01日15:45  民主与法制时报

  □曹中铭

  “中国建筑”日前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于2010年1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豁 免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要约收购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根据相关批复,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中建总公司因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在12个月内(自2009年12月23日至2010年12月22日)增持公司不超过6亿股 股份,导致合计持有公司不超过163.92亿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4.64%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早在去年12月23日,中建总公司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500万股。“中国建筑”此次的公告表明 ,其控股股东存在再次增持公司股份的意图。

  控股股东被迫出资增持自家股份,源于其上市后股价表现低迷。截至今年1月22日上午收盘,中国建筑最低探至4 .36元,离发行价格不到0.20元,其破发的可能性越来越大。1月20日,该股终于抵挡不住市场的抛盘,加入了“新 股破发俱乐部”。去年12月份“中国建筑”大股东增持500万股后,该股随同市场的走势出现小幅反弹,但反弹幅度明显 不及大盘。而在股指震荡走低过程中,“中国建筑”的跌幅却大大超过大盘。因此,即使是其大股东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仍然 没有达到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的目的。

  根据“中国建筑”的公告,就算中建总公司增持6亿股,相对于其120亿股的流通盘而言,也不过是占流通股的5 %而已。而该股由于流通盘较大,今后还面临着限售股解禁后的抛售压力,中建总公司的增持只不过是“杯水车薪”而已。更 何况,今年货币政策的转向,防通胀的巨大压力,对于整个市场的走势将产生负面影响。从这个角度讲,无论是中建总公司此 前的增持500万股,还是将来的增持行为,其象征意义更大些。

  新股频频出现破发,显然是“市场化发行”的“后遗症”。去年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后,新股发行市盈率马上作出了反 应,从去年“IPO第一股”桂林三金开始,除了四川成渝是以20倍的市盈率发行之外,其他新股发行市盈率都在30倍以 上。特别是像“中国建筑”这样的“巨无霸”,竟然以51.29倍的市盈率发行。显然,中建总公司打响的“破发保卫战” ,其实是“中国建筑”高市盈率发行的恶果。

  从新股的超高市盈率发行(特别像创业板新股),到目前频频出现的破发现象,暴露出现行新股发行制度所存在的重 大缺陷。改革后的新股发行制度,新股发行价格不是变合理了,反而越来越畸形。而新股发行泡沫化的后果,是参与者付出更 大的代价与成本,承担着更大的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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