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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伪证案律师李庄庭上多次认罪称不会翻供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03日15:2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重庆2月3日电 (银雪) 经过2日14小时的庭审,北京律师李庄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案二审3日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开庭。在今日的审理中,李庄多次向法庭说认罪,并称将来不会接受媒体采访、也不会翻供。

视频:李庄二审当庭承认作伪证撤回上诉理由 来源:东方卫视《东方夜新闻》

  在法庭辩论阶段,法庭审判长首先讯问李庄是否发言,李庄当庭表示:“我只有两个字,认罪,其他的没了。”此前,李庄在庭审质证阶段也多次向法庭表示认罪,但称对事实细节要说清楚,并就他的过激行为向法院和公诉人道歉。

  在2日的庭审中,龚刚模堂弟龚云飞作证完毕时,李庄突然拍案而起大喊:“我认罪,但对于证人的胡说八道表示愤慨”,并称“我对激动的行为表示抱歉,我现在是介于正常人和神经病之间的。我认罪,但是我不同意证人说的。”在今日庭审中,高子程称针对这种情况,必要时和李庄家人商量为李庄做精神鉴定。

  在随后的法庭辩论中,高子程向法庭表示当地公诉机关截止目前仍未拿出实体证据证明李庄伪造证据,而四份新证据证实了龚刚模主动向李庄提及被刑讯逼供,而不是李庄教唆。同时李庄叫吴家友“不惜一切代价找警察出庭作证”,是指叫吴家友找看见龚刚模受到刑讯逼供的警察。

  二审中,李庄辩护律师向法院提交四份新证据,其中三份是李庄助手马晓军关于李庄和龚刚模三次会见的笔录,还有一份是证明此笔录真实性的公安机关笔录。

  高子程说,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啊,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法院应根据客观事实判定嫌犯罪行,不能仅凭李庄说认罪就判定其有罪。

  在随后的法庭辩论阶段,李庄就认罪的时间在法院进行说明。他说,自己于2009年12月24日就以书面的形式通过有关部门向法院递交了悔罪书,所以自己并不是当庭认罪。同时他对重庆打黑行动深表赞同。

  去年12月12日,曾担任重庆龚刚模涉黑案案首龚刚模辩护律师的李庄在北京被重庆警方带走,并在此后被重庆检方以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提起公诉。今年1月8日,重庆市江北区法院对北京律师李庄涉嫌伪证案一审公开宣判,李庄被法院以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案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完


涉嫌伪证案律师李庄庭上多次认罪称不会翻供
来源:东方卫视《东方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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