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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辩护律师称不能仅凭李庄认罪判其有罪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03日11:42  华龙网

  华龙网2月3日11:05分讯(数字记者李心成 徐兴渝) 经过昨天14小时的庭审,今日上午9:30,北京律师李庄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案二审继续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在辩论阶段,李庄辩护律师高子程在陈述辩词时表示,不能仅凭李庄“认罪”就判定其有罪。 

  高子程说,到现在为止,公诉机关始终没有拿出实体证据证明李庄伪造证据。二审中,李庄辩护律师提供了四份新证据,其中三份是李庄助手马晓军关于李庄和龚刚模三次会见的笔录,还有一份是证明此笔录真实性的公安机关笔录。 

  “这四份笔录证实了龚刚模主动向李庄提及被刑讯逼供,而不是李庄教唆。”高子程说,同时李庄叫吴家友“不惜一切代价找警察出庭作证”,是指叫吴家友找看见龚刚模受到刑讯逼供的警察。 

  高子程在庭上表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李庄犯罪事实是不成立的。”高子程坚持认为,法庭不能因为李庄认罪而判其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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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打黑案律师涉嫌造假

案件焦点

争议点

  • 串供:

    律师称发生串供等做伪证行为绝无可能

        12月17日,尚在重庆办案的北京君永律师事务所靳学孔律师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会见当事人均有看守人员陪同,要发生串供等做伪证的行为绝无可能。靳学孔是此次涉黑案件北京8位代理律师之一,为陈明亮案第三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详细]

  ·自1993年从业以来,李庄一直在河北执业。2002年进入康达所,成为该所合伙人之一。
  ·擅长代理重大、复杂、疑难民商事案件的诉讼代理,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仲裁代理及非诉讼法律服务,公司法律业务及证券法律业务。
  ·曾炫耀自己“上面有人”,多次说“你知道我的背景是什么吗”、“我的头儿是谁你知道吗”,并滔滔不绝地讲述自己多次“捞人”的“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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