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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火车那点法律事儿

  文/李哲

  编者按:1月30日,2010年春运启动。截至发稿时,铁路累计发送人数突破1亿大关。乘火车出行有可能遇到 哪些法律问题呢?北京铁路运输法院的法官为您讲讲“乘火车那点法律事儿”。

  车票篇

  说到春运,购票难是焦点话题。近些年,倒卖火车票的“黄牛党”手法不断翻新。找黄牛买票,不仅需要支付高额票 价,利益还得不到保障,“财票两空”的事情时常发生。 北京潘家园古玩市场的商户王先生,遇到一件闹心的事。因 为他定期要到广州订货,需要乘火车往来,而且每次出行都要十几个人,火车票成了一项大支出。前段时间他在购买火车票时 ,遇到了“贵人”潘某。 “他是主动过来搭讪,问我去哪儿,买几张票。我说去广东,要20张票。他听完,轻轻地 拉了一下我的衣袖,示意我到边上谈。”到了安静的地方,潘某说他在铁路系统有亲戚,可以买到打折火车票。 一听 说打折,王先生来了精神,几经侃价后,两个人达成一致。揣着20张打折票,王先生回了家。可是4天后,当他踏上火车时 ,发现他票上的座位有人。经乘务员核实,原来他手中的20张火车票是假票。王先生不得不重新补了票。

  法官提示:

  ★犯罪分子的造假手段越来越高明,除了较少一部分还在使用挖补、粘贴等方式变造火车票外,很多犯罪分子都是采 用电脑制版打印车票,有的人甚至使用专业的制图软件和特殊的假火车票纸制作假火车票。这样的车票不仅“成本低、产量大 ”,车票仿真度极高。他们通过较低的“打折”价格来吸引购票者,有些人禁不住诱惑而购买了假票,上车时发现座位重号才 意识到被骗,可是为时已晚。所以,广大旅客,千万不要为了贪图小利而去购买所谓的“打折车票”。 铁路部门在2 009年12月10日发行了新版的二维防伪火车票,相信这些举措都会对打击假票具有一定的功效。

  出行篇

  无论是车站广场、候车室还是运行的火车上,都是人员密集的场所,归乡心切的旅客们来往穿梭,不可避免地要发生 语言交流和肢体接触。这时,旅客们一定要谨言慎行、相互礼让,既要懂得如何保护自己不受伤害,又要确保自己的行为不给 他人带来麻烦,更重要的是要防被偷被骗。 白先生可以说是网络高手,不想却在现实生活中少了一“手”——防骗。 白先生在北京站第四候车室等车时,耐不住寂寞,便用随身带的笔记本电脑上网。他的这一“露富”举动,被陈某盯上了。陈 先是坐在白先生的身边,有一句没一句地搭讪。说到网络,健谈的白先生不免吹嘘了一番。 正在白先生说得起劲的时 候,陈某拿出手机给同伙李某打电话,说了几句话就挂断了。过了几分钟李某又打过来,陈某接后说自己手机没电了一会儿打 给他,然后就对白先生说:“我在这里接人,手机没电了,把我的手机卡换到你的手机上,用一下你的手机行吗?”白先生想 都没想就答应了。 陈某把自己的卡换到白先生的手机上后,又给李某打电话,并且边打边朝候车室门口走,他还对白 先生说他接的人在门口,让他帮忙看一下包。陈某走后一直没回来,白先生才发觉不对劲,打开陈某的包一看,里面只有矿泉 水和一些报纸。而再追陈某,踪迹不见!

  法官提示:

  ★北京铁路运输法院每年受理的刑事案件中,盗窃案件占到了50%以上,其中30%都是发生在车站或火车上。这 些犯罪分子一般都是利用人多拥挤或旅客睡觉疏于防备之机盗窃钱财,而且盗窃手段花样百出。通过分析发现,旅客在排队购 票、安检进站、长时间候车、拥挤上车、睡觉休息时最容易引起小偷的“关注”,所以广大旅客乘火车不要携带大量现金,贵 重物品不要离开自己的身体或视线,人多拥挤时也不要忘记保持警醒,对于不断推挤自己的人绝不能掉以轻心,睡觉休息时要 把财物放在自己可控范围之内,洗漱如厕时贵重物品一定要随身携带。还有,对于太过热情的陌生人也要提高警惕,千万不要 因为一时疏忽导致财物被骗。 ★在防偷盗的同时,还要注意安全。购票、进站、上车时都不要太过着急,一定要按照 秩序排队,避免踩踏、物品损害等事件的发生;火车和站台存在一定的缝隙,在站台上行走和上车时,一定要看清走稳,避免 发生身体损伤;列车运行过程中车体摇晃,旅客在打开水、泡面时,要提醒周围的旅客,避免烫伤;上下卧铺时,要抓紧踩牢 ,避免摔伤和砸到他人;带小孩的旅客不要让孩子离开自己的视线,一定要保护好孩子的安全,避免意外的伤害事件。

  权利篇

  乘火车,偶尔遇到一些麻烦在所难免。有些旅客一遇到问题就不知所措,这样有可能会扩大损害后果。受到伤害、权 利受损,只有通过正确的合法的途径才可能有效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官提醒:

  ★及时报警。在遇到财物丢失时,旅客要及时报警,此时犯罪嫌疑人很可能还在作案现场没有来得及离开或者没有来 得及转移赃物,便于警方及时查找。旅客要向警方说明失窃发生的时间、地点,回忆遇窃前后的情况,提供可疑人的长相、衣 着、口音等特征,以供参考。 ★注意收集证据。对于事发当时无法及时解决的纠纷,当事人可以在事后选择诉讼等方 式进行索赔。这就要求旅客注意收集和保留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如及时报告乘警作好笔录,留下见证人的联系方式等。 ★向正确的对象主张权利。在铁路旅客运送期间,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当然,旅客也可以要求承运人先予赔偿,承运人赔付后,有权向有责任的第三人追偿。 如果在火车上因与他人发生 纠纷打架受伤,而铁路企业已经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起诉对象应当是打伤自己的人。 未成年人在火车上玩耍时受伤 的,其父母作为监护人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需要说明的是,若铁路企业存在过错,即有确凿证据证明铁路企业没有尽 到安全保障的义务,也可以同时起诉铁路运输企业。铁路方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偿赔偿责任。 但是,我国《合同法》规定,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提出合理的诉讼请求。诉讼中的索赔,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铁 路法律法规中关于赔偿限额的规定确定合理的数额。过高的数额,不但很难得到全部支持,还有可能因为败诉而承担较高的诉 讼费(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随诉讼请求数额多少而增减)。 ★用保险保护自己的权益。持票乘坐火车的旅客,如果 在乘车过程中遭受意外事故受到伤害,可以请求给付保险金,因为火车票中包含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其最高金额为2 万元。 当然,旅客也可以自己投保人身伤害类保险,比如旅游保险。据我国保险法律法规的精神,在发生了人身损害 后,受害人在获得了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后,基于同一原因还有权要求侵害人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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