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6日16时,重庆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后接受了集体采访。新华网和中国政府网进行现场直播。
[经济日报记者]尊敬的各位代表,2月28号重庆市开始建设公租房,对公租房这样一个政策来说,建设是很重要的,但是要使其长久地收到实效,除了建设以外,还有后期的管理。重庆的公租房土地不收取土地出让金,也会减免一些税费,如何保证这些公租房的公益性?避免成为某些企业谋取利益的工具?第二,重庆将如何保证公租房的正确流转?避免出现以前的公房时代,一住就一辈子。
[黄奇帆]你提的这两个问题点中了公租房的要害。既然是公租房,就是政府所有的公共财产,不会成为任何利益谋利的工具。政府在公租房里不收土地出让金,不收配套费,不收税费,也不提取任何建设项目转让的利润,“四个不收”就使得公租房就是一个成本,不像商品房会包含这四种费用。这样公租房就要比商品房低40%还要多的价格,它的租金也就会比较低。因为公租房建设完以后,是由重庆的房产局所有,所以不会出现任何牟利的行为。第二,公租房租了5年、10年,如果任何公租房居民户不再租了,他退租,退租以后这个房屋还给公共管理部门。在这个意义上也不存在任何居民利用公租房牟利的机会。不像经济适用房,买了经济适用房三年五年以后,补一点地价就可以转让,转让以后就可能产生巨大的差价,这个巨大的差价产生利益诉讼,就有各种灰色交易发生,所以公租房的管理,大家动了很多脑筋,但是这些脑筋在公租房里是可以避免的。